美梦成真 发表于 2011-5-13 13:09:41

所以我就越来越懒得发帖了。

皇者至尊 发表于 2011-5-13 13:13:59

这也不是他一个人的原因,这是组织安排的,他来这的工作就是干这个的。

爷爷的爷 发表于 2011-5-13 14:09:21

继续反对

卧龙藏虎 发表于 2011-5-13 15:25:27

引用第36楼龙在汀江于2011-05-11 22:52发表的 :
WATER!!!你是不是太强奸民意啦!!!

无尽沉沦 发表于 2011-5-13 17:26:46

抗议无效,大家继续

江上渔者 发表于 2011-5-13 17:53:46

Re:Re:强烈抗议WATER的!!!

引用第94楼骑牛上汀州于2011-05-13 11:15发表的 Re:强烈抗议WATER的!!! :
   images/back.gif

貌似锦旗哥!!不如把它送县政府去!!!

戴民 发表于 2011-5-13 22:04:31

请网友们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第三十九
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学校要承担什么责任呢?

哒内哇。。。 发表于 2011-5-14 10:46:06

趁着那人不在我也来支持一下:强烈抗议WATER的无端删帖行为!!!

冬泳爱好者 发表于 2011-5-14 11:45:46

抗议=狗拍雷公

吟得一首好诗 发表于 2011-5-14 16:34:41

人家删贴也不容易啊,日理万机~删习惯都职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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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强烈抗议WATER的无端删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