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 2楼(很爱老虎油) 的帖子
不能把所有过错推到学校。家长才是孩子第一个老师。不能片面! 关注孩子身心的成长,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 引用第7楼笑容你在哪里于2011-05-16 12:41发表的 :教育法好象没要求学校、教师对待学生应该像对待亲生儿子一样。哦仅仅是好象。 http://bbs.ctw.cn/images/back.gif
没说要像亲儿子一样对待
只是人是在那里读书的 也不能说没责任啊
貌似学校读书都有交保险的吧 假如学校对待学生应该像对待亲生孩子那样,那么,学校对待孩子的母亲难道不应该像对待自己的老婆那样……??!!
该学校负的责任要负,不该负的不应该负,法律说了算!!!!!!!! 引用第2楼很爱老虎油于2011-05-16 11:30发表的:
肯定是龙山中学不行,
老师没有教育好,
没有关心好,
没有像亲生儿子一样对待他。
....... images/back.gif
讽刺的透彻。 应该有交保险的,保险公司会赔钱的。 引用第12楼笑容你在哪里于2011-05-16 12:53发表的 :
应该有交保险的,保险公司会赔钱的。 http://bbs.ctw.cn/images/back.gif
开始人家也没说就是*山的错
只是把看到的发出来
接下来的删帖事件大家都知道咯 引用第7楼笑容你在哪里于2011-05-16 12:41发表的:
教育法好象没要求学校、教师对待学生应该像对待亲生儿子一样。哦仅仅是好象。 images/back.gif
如果说为了肯定和赞美老师的辛勤付出,“学校、教师对待学生像对待亲生儿子一样”是不会错的,就像商家称顾客为上帝、公务员称老百姓为衣食父母(法官为包青天)、医生为华佗在世(护士为白衣天使)一样,然而法律法规规定谁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义务与这种称呼没有直接关联,毕竟是两个不能混淆的问题。
可是世间没有上帝、除自己的生身父母老百姓毕竟不是父母、华佗、包拯早已不在人世、护士肯定没有长翅膀。
这是因为现代汉语允许人使用恰到好处的修辞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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