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汀州
发表于 2011-7-11 11:11:24
古老的張氏家廟石板门浮雕及石刻大字.木柱缕刻是不可移动文物由此可以定性为(县省)以上国家文物保单位所以张氏家廟不得作为企业电力公司资产出租经营。
中华汀州
发表于 2011-7-11 11:28:41
在汀州张氏文化代表性实物张氏家廟设立张赤男烈士纪念馆最为合适.
谁也阻挡不了
中华汀州
发表于 2011-7-11 11:34:55
保护文物,缅怀烈士,政府也会支持的
中华汀州
发表于 2011-7-11 11:55:05
在省苏成立80周年之时建好张赤男烈士纪念馆
ctsfz
发表于 2011-7-11 16:33:01
引用第6楼游客于2011-07-10 16:53发表的 :
张赤男烈士纪念馆筹建处?
筹建处的招牌肯定是他们自己私自打出去的
....... http://bbs.ctw.cn/images/back.gif
全社会应该大力支持张赤男烈士纪念馆筹建,可为汀州城市增添旅游景点!
游客
发表于 2011-7-11 17:20:18
胡闹的又来了,张是长汀哪个乡人,你们懂吗?,什么东门张氏家庙,乱弹琴!!!!!!!
长汀长汀
发表于 2011-7-11 17:22:29
张赤男是濯田镇长兰村(原属宣成乡) 在东门张氏家廟住过吗 标准的用烈士的名义占房
政府有这份闲心还不如将南门街何屋整修好,那里是标准的何廷一的故居
游客
发表于 2011-7-11 19:17:56
支持,没有革命烈士的流血牺牲,哪有新中国
惊雷
发表于 2011-7-11 19:25:04
支持古迹保护,爱我汀城
五邑彩乐
发表于 2011-7-11 19:25:22
明天我去五通街段家祠贴张“段奋夫烈士纪念馆筹建处”的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