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死刑保证书”,牵出一桩超期羁押10多年的人命悬案。
一份“死刑保证书”,牵出一桩超期羁押10多年的人命悬案。两个家庭,一个为了讨说法,一个为了求清白,却双双陷入10多年的苦难深渊。
公检法三个司法机关,苦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又碍于缠诉缠访者的过激行为而对悬案打起太极,甚至不惜触碰司法公正的底线,签订荒唐的“死刑保证书”,其结果反而骑虎难下,付出惨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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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次审理三次判决,均因证据不足被撤销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阻止一起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亲属上访,竟然“承诺”对该案的犯罪嫌疑人判死刑。虽然判决因证据不足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该嫌疑人却仍一直被关押在看守所,超期羁押已超过10年。
针对这一事件,半月谈记者最近找到了河南叶县湾李村农民李怀亮的亲属李爱梅、李怀松等当事人和相关部门进行了采访。据了解,2001年8月2日晚,同村村民郭霞(未成年人,化名)去村北沙河堤上摸“爬叉”(知了的幼虫,有人收购)未回。后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该女被害并被抛尸入河。在排查中,李怀亮因当晚也在案发现场附近摸过“爬叉”而被公安机关带走。同年8月7日,李怀亮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9月13日,李怀亮被批准逮捕。
经过两年的漫长等待之后,2003年8月,李怀亮一案突然在叶县人民法院开庭,李怀亮当庭翻供,并指出办案人员有刑讯逼供嫌疑。尽管其辩护律师也提出李怀亮故意杀人证据不足、应判无罪的辩护意见,叶县人民法院仍然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李怀亮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宣判后,李怀亮和被害人家属均对判决不服,向平顶山市中院提起上诉。
2003年12月2日,平顶山市中院经过审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叶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发回叶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2004年2月13日,叶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重新审理,但未作出判决。
之后,此案又被移送到平顶山市中院进行一审。2004年8月3日,平顶山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李怀亮以没有杀人,要求宣告无罪为由,再次提出上诉。2005年1月22日,河南省高院经审理,以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006年4月11日,平顶山市中院再次作出一审判决,以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6年9月27日,河南省高院经过审理,仍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第二次将该案发回重审。此后,该案再无开庭消息,李怀亮也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至今已超过10年。 马拉松 还有这么荒唐的事情. 这个不用判都已经坐了10多年的牢了 要是给判个15年 是不是再坐5年就可以释放了???或者根本没有杀人,。。。那政府该如何补偿这些家人的精神损失呢? 晕,这什么跟什么啊 真够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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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泡: (2012-06-10 08:44) images/back.gif论坛不允许纯表情哦,亲。。。 好复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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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duzby1320:这个不用判都已经坐了10多年的牢了 要是给判个15年 是不是再坐5年就可以释放了???或者根本没有杀人,。。。那政府该如何补偿这些家人的精神损失呢? (2012-06-10 07:10) images/back.gif是的。先期羁押一日折抵一日。
如果,最后认定被告人无罪、应该立即释放,并按《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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