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失踪人员如何定义的?
如题,请教各位“法师”怎么叫失踪? thnn自坐。 暂时找不到,又不能确认已死忙的。 应该是在某一时段不见其踪才能定为失踪 可以到法院宣告失踪,前提是下落不明超过2年。法律定义,通俗所讲的失踪人口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二十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民法意义上的“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经人民法院公告后确认。才能进行相关诉讼活动,比如离婚、处分财产。
http://baike.baidu.com/view/1150332.htm 谢谢。 是不是到法院宣告,也要进行登报半年?
回 雨中的回忆 的帖子
雨中的回忆:是不是到法院宣告,也要进行登报半年? (2012-06-21 10:48) images/back.gif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临时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半年。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宣告失踪人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终结审理的裁定。如果判决宣告为失踪人,应当同时指定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好麻烦,我还是另辟捷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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