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nkm
发表于 2013-9-4 13:29:49
哦!
张旭
发表于 2013-9-4 13:46:22
论坛必须有维持秩序的纪律法规,并且令行禁止。不然就会乱套。
马陈华
发表于 2013-9-4 13:49:39
。理性回复
长汀风光
发表于 2013-9-4 17:19:00
顶
学会珍爱
发表于 2013-9-4 17:21:19
支持!
同童
发表于 2013-9-4 19:22:03
学习下
BM006
发表于 2013-9-4 19:29:26
在此也敬劝买卖双方就此停止无谓的口水战和攻击诽谤,放平心态,坐下来友好协商,把纠纷处理完善,
实在无法协商,就各自寻求法律途径去解决,
在网上做这样的攻击真的没有一点效果,费时费力费精神,不值得。
我本善良人
发表于 2013-9-4 21:29:08
权益受损的一方可以报警
胡萝卜
发表于 2013-9-19 23:49:31
理性处理问题!!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