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资讯】福建试点“以地控税、以税节地”
日前,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试点工作方案,在泉州泉港区、南平建阳市开展“以地控税、以税节地”试点工作,以有效提升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控管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目标主要是地税部门有效应用土地管理信息提高土地税收征管质量、强化税收职能作用,国土资源部门推进地籍信息化建设和成果应用,运用税收信息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
根据《方案》,试点地区、试点单位的同级地税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将联合成立信息共享工作小组,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规范共享信息的标准、口径,确定信息交换的方式和频率,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及时研究解决信息共享工作中的问题。
《方案》要求,地税部门要将税收征管和稽查中发现的纳税人未批先占、私改用途等违法用地信息以及其他土地管理所需的涉税信息提供给国土资源部门;利用国土资源部门信息实施信息关联比对,开展税源核查,归集及录入核查结果,组织检查和验收。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本地最新的土地调查信息和土地登记信息提供给地税部门,通过信息的共享和深化应用,切实加强税收征管和土地管理工作。
福建试点“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目的在于有效提升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控管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这项试点,向破除部门间壁垒、完善社会管理聚力的目标迈进了一步。一方面,使国土资源工作者多年辛劳获得的地籍信息成果得到了广泛应用;另一方面,也使税务部门及时反馈的违法用地信息成为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一个途径。它体现了一种先进宏观的管理理念——多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共享互补,“土地大家用大家管”,提高社会治理效能。这种理念,值得我们在国土资源管理中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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