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地税 发表于 2013-12-25 15:48:12

【税收辅导】客户在旅店住宿损坏了部份物品并进行现金赔偿,该赔偿款是否缴纳营业税

客户在旅店住宿损坏了部份物品并进行现金赔偿,该赔偿款是否缴纳营业税?要开什么发票?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条例第五条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该笔赔偿款为价外费用应缴纳营业税并可一同开具旅店业发票。

长汀地税 发表于 2013-12-25 15: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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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童 发表于 2013-12-25 16:07:46

噢噢噢

心静自然清 发表于 2013-12-25 16:56:42

看一看

荣古老 发表于 2013-12-25 18: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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