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事莫管
发表于 2014-10-22 10:05:59
路过
小雅雅
发表于 2014-10-22 10:10:23
这种男人你还要啊!
情头意合
发表于 2014-10-22 10:26:25
我也单身,我们来吧
冰之晏
发表于 2014-10-22 10:32:39
能被抢走的,就不是你的,而且这种男的不要也罢啊。主要是跟你妹妹在一起了,这种男的千万不要。这种渣男,这次被你妹妹抢走,下次还是被会别人抢走的。楼主再找过呗,两条腿的男人还不好找啊。
戒定慧惑
发表于 2014-10-22 10:41:04
你是未婚还是已婚啊?婚外情还是?
戒定慧惑
发表于 2014-10-22 10:43:03
回 汀州民工 的帖子
汀州民工:楼主应该先给情人下个定义,如果你、那男的、你妹都未婚,这个男人和你妹都禽兽不如,也不值得你留恋。
如果是见不得光的不伦之恋的情人关系,那就呵呵吧,想找多的是,论坛里发个QQ就有一大把男的晚上有空。 (2014-10-05 14:28) images/back.gif
的确是 你这情人的定义请解释清楚。如果是正当的恋情,我觉得这种男人,直接让他滚蛋!有什么可稀罕的,这种奇葩男人!
山楂树
发表于 2014-10-22 15:49:37
做姐姐的就要有个做姐姐飞样子 就让给妹妹吧
去留无意
发表于 2014-10-23 09:29:42
时间会冲淡一切的...........................
跳跳鱼儿
发表于 2014-10-23 11:34:15
想开点,反正是情人,不能相守一辈子的,大家有过一段相处的经历就好了,早断比晚断伤得轻些,这样的男人满街都是,只是又搭上了你的妹妹,唉,算了吧,让他们去处,毕竟是你的亲姐妹,男人如衣服不是吗,再找一个爱自己的不就得了。
淡雅
发表于 2014-10-23 12:54:07
楼主自己都说是情人,而不是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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