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购买“小产权房”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和查处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秩序,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坚决遏制查处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县将对开发、销售、购买“小产权房”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正确认识“小产权房”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严重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管理法律法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冲击了耕地保护红线,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影响了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小产权房”因没有经过规划、土地、建设、消防等部门的审批,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会给购买者带来种种隐患,居住安全毫无保障。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能享有依法保障的不动产权。这类房屋所谓的“房屋买卖合同”等文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严重危害消费者的利益。二、重点查处以下“小产权房”
此次重点查处的“小产权房”是指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并用于出售或长期出租、出典牟利的房屋。其类型主要为:
1、利用已获批准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建成后向社会出售或以长期出租、出典名义非法牟利的;
2、以原有宅基地与他人合伙、合资建房,建成后以合伙人或合资人的名义分配套房再对外非法出售或以长期出租名、出典名义非法牟利的;
3、城镇居民、外来人员购买农村老房子、老宅基地并借用原村民名义申请旧房改建,建成后向社会出售或以长期出租、出典名义非法牟利的;
4、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建设房屋,向社会非法出售或长期出租、出典名义非法牟利。
三、坚决查处“小产权房”在建、在售行为
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多次重申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居住房和“小产权房”。自发布本通告之日起,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严肃查处,对顶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将公开曝光,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坚决拆除一批,教育一片,发挥警示和威慑作用。
四、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在建、在售 “小产权房”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给予适当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
县“两违”整治办:6825015
县住建局:6831896
县国土资源局:6883196
县公安局:3262011
特此通告。 长汀县人民政府2014年7月30日 很好 我县商品房居高不下、促使大部分人考虑价廉的"小产权房"。 应该的 应该从民生出发呀。不要搞一刀切,你房价那么高,人家弄点适合市场的很好呀,政府应该鼓励才对! 这说明商品房不好卖了 说说,而已!满城尽是小产权:集体证、厂证!洗洗睡吧,哦,现在是上午了,呵呵 看看 购买私人小产权房,不要交税。购买商品房还得缴税,商品房卖不出去,何来税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