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缘 发表于 2014-8-7 08:15:18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土地行为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土地行为,坚决遏制违法用地之风,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县开展打击非法买卖土地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打击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买卖、倒卖土地的;
  (二)以土地租用或土地流转为由变相将土地交付给他人进行非农业建设的;
  (三)擅自买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非法买卖土地的行为。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各类非法买卖土地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在非法买卖土地上的建设行为必须立即停工,买卖双方应当主动接受调查,恢复土地原状,继续抢建的,依法强制拆除,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三、坚持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对非法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单位或个人,在2014年8月30日前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对在规定时间内未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四、对非法买卖、倒卖土地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对当事人不予配合、抵制执法的,交由执法机关查处;涉及追究相关责任人员党纪政纪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嫌土地违法犯罪需立案侦查的,交由公安机关查处。
  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买卖土地,或暗中与社会人员内外勾结参与非法买卖土地,谋取非法利益的,由国土部门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从重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买卖土地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县“两违”整治办:0597-6825015县国土资源局:0597-6883196县 公 安 局 :0597-3262011特此通告
                                长汀县人民政府2014年7月30日

吉祥如意 发表于 2014-8-7 08:17:27

单身 发表于 2014-8-7 08:24:32

吓死胆小得

zz99 发表于 2014-8-7 08:26:38

回 单身 的帖子

单身: 吓死胆小得 (2014-08-07 08:24) images/back.gif

西江月之恋 发表于 2014-8-7 08:26:58

响雷了,等待下雨

王冰 发表于 2014-8-7 08:28:16

吓死谁了

那又怎样 发表于 2014-8-7 08:38:04

看看

心静自然清 发表于 2014-8-7 08:47:08

看下

从新开始 发表于 2014-8-7 08:49:21

看看~!

小池荷净 发表于 2014-8-7 08:52:16

意思是说叫大家快点去买商品房,不可以私下买卖土地建房,要不然开发商撑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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