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公安消防大队关于开展圣诞、元旦期间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的公告
各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为加强圣诞节和元旦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县火情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有关规定要求,长汀县公安消防大队决定从即日起至2015年1月3日,对全县各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开展圣诞节和元旦期间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现将此次抽查的范围、主要内容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监督抽查的范围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歌舞厅、酒吧、电影院、影剧院、网吧、桑拿洗浴等公众聚集场所,节日庆典、文艺演出、商业促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所。
二、监督抽查的主要内容
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要求,检查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三、监督抽查的要求
请各单位从即日起对照抽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请于2014年12月23日前报县公安消防大队。
长汀县公安消防大队在抽查过程中,对不开展自查自改火灾隐患和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四、监督抽查的组织形式
本次监督抽查由长汀县公安消防大队统一组织,各乡(镇)派出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实施。
五、监督抽查结果和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布方式
监督抽查结果及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此公告。
2014年12月22日 不错! 加强监督 好。防消结合 安全第一。 开始行动 好啊。 好事情 顶,安全第一 加强监管,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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