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xm 发表于 2015-1-21 11:29:17

长汀县人社局、住建局关于返还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返还工资保证金公告
   福建金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长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和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返还其公司长汀县祥和小区公共租赁住房1-4号项目工资保证金,现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5天结束。若该公司该项目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向长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和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举报。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或举报,长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和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公示期满后核准退还工资保证金。
    举报投诉电话: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6833170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880973
长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21日

安若轩 发表于 2015-1-21 11:34:58

路过看看.

天亮 发表于 2015-1-21 11:56:14

路过。

西门LHY 发表于 2015-1-21 12:17:58

顶起来!!!有关人员看看!!

金色港湾 发表于 2015-1-21 12:20:45

公示期满的公示好啊。

长汀人流浪 发表于 2015-1-21 12:49:28

很好很好!这个做得不错...

大同新庄 发表于 2015-1-21 14:17:40

不知道我们这个情况算不算拖欠工资:1-4号楼第一期完工已装修好,问老板拿四月份工钱,老板说工地没结。我想核实下工地结算完没,是谁在拖欠我们的工资(钢筋班组),一共有十多人的没拿,老板的会推脱说没结到。。是不是我们负责人的原因?

心向明月 发表于 2015-1-21 22:54:46

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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