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一”节期间消防监督抽查的公告
长汀县公安消防大队关于开展“五一”节期间消防监督抽查的公告为确保“五一”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中秋节、投洽会期间社会面火情稳定,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4月30日至5月4日集中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抽查范围:
1.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易燃易爆单位;4.节日期间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5、旅游景区(点)、高速公路服务区。
二、抽查内容:
1、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2、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场所)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落实专人负责巡查检查,是否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措施;
3、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4、设有烟花爆竹燃放的区域是否落实巡逻防控措施。
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各符合抽查范围的单位应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开展自查整改,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三、单位自查整改结束后,我大队将于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4日依法对抽查范围单位实施监督抽查,对存在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四、社会各界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可通过(电话号码:3266119)向我大队进行举报、投诉。
长汀县公安消防大队2015年4月29日 顶一个,抽查保平安。 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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