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长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材料的公告
现将本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材料在此公布。长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15年5月14日
城乡居民保政策规定宣传材料
一、基础养老金调整提高。
从2014年12月1日起,城乡居民保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85元调整提高为每人每月100元,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行高龄津贴政策:8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加发50元,9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应省级要求,还生存的人员基础养老金从2014年7月1日起调整为每人每月100元,2015年4月28日补发,身故的不补发)
二、政府配套补贴调整
从缴费100元档次政府补贴30元起算,每提高一个缴费档次(100元),政府补贴增加10元,如:缴费100元政府补贴30元,缴费200元政府补贴40元,缴费800元以上的政府补贴增至100元封顶。
三、激励机制
参保人每缴费一年,月增发1元缴费年限养老金。对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居民,从第16年开始,每增加1个缴费年限,每月增发缴费年限养老金2元。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从其死亡次月起终止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按其死亡当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不含缴费年限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20个月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目前为2000元)。参保人员在缴费期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积累总额全额退回,不发给丧葬补助金。
四、计发办法
城乡居民保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三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目前调整为每人每月10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个人缴费、政府配套补贴、复利利息之和)除以139。
基金利率为3%、每年年初连续缴费15年时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公式如下:R×0.137819289,R=缴费金额+缴费补贴(100+30,200+40,300+50以此类推)。缴费15年不同缴费档次对应的养老金计发标准预测表参保缴费待遇发放缴费档次(元/年)政府缴费补贴(元/年)缴费年限养老金(元/月)基础养老金(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元/月)月领养老金合计(元/月)年领养老金合计(元/年)100301510017.92132.921595.04200401510033.08148.081776.96300501510048.24163.241958.88400601510063.4178.42140.8500701510078.56193.562322.72600801510093.72208.722504.647009015100108.88223.882686.5680010015100124.04239.042868.4890010015100137.82252.823033.84100010015100151.6266.63199.2110010015100165.38280.383364.56120010015100179.17294.173530.04130010015100192.95307.953695.4140010015100206.73321.733860.76150010015100220.51335.514026.12160010015100234.29349.294191.48170010015100248.07363.074356.84180010015100261.86376.864522.32190010015100275.64390.644687.68200010015100289.42404.424853.04
注:测算的基本条件一是个人帐户暂按一年期存款利率3%计息(利息调整变动时,领取标准也作相应调整);二是每年年初连续缴费满15年。
五、相关制度衔接
(一)已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力参保县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未参保高龄职工老年生活保障金等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不能重复享受城乡居民保待遇,应退回已领取的城乡居民保养老金。
(二)已缴交城乡居民保又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只可选择其中一项参保,重复缴费的按转移接续办法予以合并,也可按政策退保。退保的应带职工保参保证明材料、身份证、缴费的社保卡或存折到乡镇保障所办理。
(三)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等制度目前政策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在审核低保、五保资格时,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四)与老农保(含村干部保险)的衔接办法如下:1、符合城乡居民保参保条件、愿意衔接过渡的,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保个人账户,按照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00折算缴费年限,折算的缴费年限最长不超过参加老农保至当地新农保制度实施时的年数。2、经宣传动员仍不愿意衔接过渡要求退保的,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报单,交回原保险证。农保经办机构收到退保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告知其个人账户转入城乡居民保的权利以及放弃该权利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老农保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六、未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的处理
不参保缴费,则年满60周岁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现已超过60周岁未参保的城乡居民,可在2015年9月30日以前补办参保登记手续,补缴保费,但补缴部分不享受缴费补贴也不享受对应的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从其保费到账的次月起享受养老金待遇。超过时间未补缴的不再办理,也不享受养老金。
2011年以来中断缴费的人员,应补缴中断的缴费年限才可以享受养老金,补缴部分不享受缴费补贴也不享受对应的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七、特殊参保人员缴费补贴
对城乡一、二级残疾人和城乡特殊计生对象夫妻(农村45~59周岁二女结扎户夫妻或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女户夫妻,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后未再生(养)育子女的夫妻、节育手术并发症夫妻),政府为其代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自己可以不用缴费);对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城乡非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政府为其代缴50元的养老保险费(自己还要交50元)。允许缴费困难群体个人增加缴费,缴费后按照相应档次予以缴费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计生对象夫妻,在选择不同缴费档次予以相应政府补贴的基础上,财政再增加30元缴费补贴(如:自己缴100元,政府补30元,财政再加补30元,总共160元)。八、社保卡问题如何处理每一个参保人都有一个信用社账号用来代扣代缴保费,将钱存入存折或社保卡时,要先核对自己的账号是不是交保费的那个账号。对未领到社保卡的参保对象,可用信用社存折缴费;对有社保卡或有存折的,一定要核对清楚自己是用哪一个来缴费的;对没有社保卡又没有存折的,可以到信用社新开一本存折(要向信用社说明是用来缴交城乡居民保的),将钱存入后,再到乡镇保障所(或县中心)更改缴费账号。九、个人账户查询可凭个人身份证到当地乡镇政府劳动保障所或县级经办机构查询个人缴费或待遇领取情况,也可拨打12333热线,还可上网查询:http//www.fjlss.gov.cn/zhcx/templates/ybcx/xnlbsearch.jsp。 政策咨询电话:6823835(参保)、6823832(待遇发放)、6839616(高龄津贴) 特别说明:待遇预测表是有条件的,请大家注意测算的条件 好好看看 网址没用,打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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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芹菜:网址没用,打不开 (2015-05-14 17:10) images/back.gif可以打开,不过打不开也不要紧,已布置各乡镇收集参保人员电话号码,届时会发短信给各参保人。 高龄补贴中(90岁以上的)每年老年节发1000元的怎么没提到?闽西日报上都说了有的呢! 路过看看 路过看看 好帖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