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哥 发表于 2015-11-2 08:20:09

新购买商品房开发商向业主收取公共维修基金的用途!!!

大家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向我们收取转交给建设局的所谓“公共维修基金”,各业主交了少则四五千元,多则七八千,甚至上万,这些钱都是我们自掏腰包交去的,也是我们的血汗钱。这些钱怎么处理啊?要维修的话,程序怎么走啊?利息也不少了?恳请知情人士赐教,谢谢!更希望建设局有关领导给我们一个公开答复。

麻藤包 发表于 2015-11-2 08:39:00

都要的

李哥 发表于 2015-11-2 09:07:47

麻藤包:都要的 (2015-11-02 08:39) images/back.gif

问题不知道用途………

心静自然清 发表于 2015-11-2 09:30:01

不清楚

衣家人生活坊 发表于 2015-11-2 09:30:35

陈捷 发表于 2015-11-2 10:04:40

路过的

步步为莹 发表于 2015-11-2 10:24:23

维修申请了就有用

原飞得更高 发表于 2015-11-2 10:35:37

这个钱要用的时候不是那么好申请的    据说要2/3的人同意才可以申请

风飞雾雪 发表于 2015-11-8 16:45:13

业委会出面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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