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广告
发表于 2016-7-6 04:05:18
那个位置,哈哈
其实不想走
发表于 2016-7-29 14:06:56
懒汉:推到楼下去,砸死人最好。根据法律这广告牌是谁的就该谁负责赔偿。。。。。。 (2016-06-28 21:32) images/back.gif
这建议好!!
丹丁
发表于 2016-11-19 11:18:15
他自己不要了就招租
清荷、
发表于 2016-11-19 11:24:11
直接起诉
陈小小帅
发表于 2016-11-21 23:07:29
不拆,你就招租
玖零虫
发表于 2017-7-24 09:37:22
其实不想走:这建议好!!
(2016-07-29 14:06) images/back.gif
谁这么倒霉要被砸死http://bbs.366300.com/mobcent/app/data/smilies/04.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