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龙岩市公积金暂停办理“手工逐年提取按月冲还贷”业务政策的个人看法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新政这两天刷屏了,特别是暂停办理“手工逐年提取按月冲还贷”业务这条规定引起了大多数人的抱怨。本人也是受害者,本人发表一下个人看法吧:首先,这项政策合法性有待商榷,可能违反了上级法规的规定:
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规定,住房公积金所有者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2、《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
第七条 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一年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国务院出台的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出台的实施细则都赋予了我们提取使用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房贷本息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偿还贷款本金。而龙岩新政剥夺了我们的这项权利。
其次,不合情理。
龙岩从2014年开始实施“手工逐年提取按月冲还贷”政策,目的就是为了鼓励职工购房,缓解我市房地产库存压力,我市广大职工响应政府号召,减衣缩食勒紧裤腰带甚至不惜啃老拿出多年积蓄买房了,且抵押未来二三十年的信用向银行贷了巨额贷款,因为这项政策的实施,每月缴交的公积金基本可以抵消月供的一半以上,原本不具备大额还款能力的职工也咬牙贷款买房了,现在说暂停就暂停,每月全额工资都不够还款,违约风险陡增。举个例子:本人月工资三千多不到四千,贷款月供3000多一点,公积金每月缴交个人+公司总额有两千左右,原政策下每月还款只需要1000多,现在暂停提取后每月就要还三千多了,还了月供,我只能喝西北风了。
人们评价一项政策是好的还是坏的政策,就要看政策的影响,如果政策损害的是少部分人的利益而让大多数人得利,那就是好政策;相反,一项政策的实施只是让少部分人得利而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那就坏政策。
如果工薪家庭出现大面积房贷还款违约甚至家庭破产的风险,这就是坏政策。
这是我的个人看法,希望看到的人能理解一个生活在社会下层人民的疾苦。但是一个人的影响是极小的,大家看到了,也许感同身受,也许同样受到这个政策的极大影响,但却很无奈,所以建议同样受此影响的大家上龙岩市12345政务网站提出诉求,让政策的制定者知道我们的诉求,也许还有改变的机会。(转自KK网) 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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