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税务 发表于 2020-1-31 15:31:31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办税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月24日,根据《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确保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办税服务厅作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办理税费业务的场所,也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为保障公众健康,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全省(不含厦门,下同)办税服务厅通风、消毒等工作,同时建议您在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微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闽税通APP、邮寄等“非接触式”途径,减少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一、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
   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见涉税业务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详情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浏览。网址:https://etax.fujian.chinatax.gov.cn
   (二)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
   扫描“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官网、“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主页、“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上提供的二维码关注。
   1.移动办税:纳税人、缴费人可使用实名进行相关业务的申报、缴纳税费、开具发票、涉税信息查询、政策法规、办税地图、税费计算器、预约办税等业务功能。
   2.消息提醒:纳税人、缴费人可接收通知公告、文书送达、催报催缴、风险提醒、红利帐单、问卷调查等涉税提醒信息。
   (三)涉税咨询
   1.如果您需要咨询涉税问题,欢迎拨打福建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2.12366智能咨询,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微电子税务局进行7×24小时不间断的智能咨询,以图文、链接多种信息形式进行双向交互,享受便利、高效的税务智能咨询服务。
   (四)办税服务厅
   1.如果您有特殊业务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请您通过各地税务机关提供的电话、微信等预约办税渠道提前进行预约,避免长时间排队。
   2.纳税人在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时,请自觉佩戴口罩,做好各种防护措施。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自觉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二、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
   如果您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相关申报业务、企业扣缴及代理申报,请您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自然人申报请您登录福建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选择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三、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
   如果您需要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可通过以下三种“非接触式”方式进行办理:
   (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
   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的企业或个人账号,在“我要办税—车辆购置税申报”,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车辆购置税的申报缴税。
   (二)“闽税通”APP
   登录闽税通APP,在公众服务中点击“车购税申报”,登录企业或个人账号后,即可进行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
   (三)微信
   在微信搜索框中输入“福建税务”关注并进入“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微办税”菜单中的“车购税申报”按钮,即可进行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
四、自然人发票代开
   如果您需要代开发票(自然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代开:
   (一)微电子税务局
   通过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网址见第一点)登录“办税中心—发票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自然人房屋出租发票代开”办理。
   (二)其他网上代开
   进入支付宝“发票管家—发票代开”或者微信的“我—支付—城市服务—税务—发票代开业务”,也可以下载“易办税”、“金财票易开”办理发票代开业务。
五、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
   如果您需要申领发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领:
   (一)申领
   进入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申领管理—发票申领”进入发票申领页面,选择发票类型,输入申领信息后点击“申领”按钮。
   (二)查询
   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申领管理—申领状态查询”可查询申领状态,申领成功后即可到“网上领票”进行发票下载。
   (三)下载
   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领票”点击“查询”按钮,勾选需要下载的发票卷,可进行发票下载。
   (四)邮寄送达
   如果您需要申领纸质发票,在相应模块申领后,可选择O2O邮寄送达。
   注意:网络领票方式,需要保证网络环境畅通,如果发票下载不成功,建议使用手工下载方式,点击“手工下载”按钮。
六、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
   如果您需要办理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可通过以下四种“非接触式”方式办理:
   (一)微信缴费
   1.微信公众号
   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办税—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在线缴费即可。


   2.微信扫码二维码
   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相应模块进行缴费。
   (二)“闽税通”APP缴费
   闽税通APP:手机下载安装“闽税通”APP并注册登录,选择“公众服务—公众办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
   1.闽税通下载页面http://mst.fujian.chinatax.gov.cn/nlsa/www/app_share.html
   2.闽税通扫二维码下载


   (三)微电子税务局缴费
   通过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网址见第一点)登录“办税中心—申报缴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办理。
   (四)银联缴费(仅适用于城乡居民医保)
   1.微信公众号
   关注“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选择“慧生活—城乡医保”,在线缴费。
   2.“云闪付”APP
   云闪付APP:手机下载安装“云闪付”APP后进入,在首页选择“城乡医保”
   (1)云闪付下载页面:
   https://youhui.95516.com/hybrid_v3/html/help/download.html?code=62135
   (2)云闪付下载页面二维码


   3.商业银行
   可通过各商业银行的手机银行APP或微信公众号选择相应功能模块进行缴纳。
   此外还可通过闽政通APP、e福州APP、e三明APP、莆田惠民保APP选择相应功能模块进行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将通过“非接触式”途径,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祝全省纳税人、缴费人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幸福的春节!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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