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长汀县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当前全球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国内一些地区相继出现本土病例,为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建立长汀县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凡在长汀县工作生活、年满18周岁(户籍不限)且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需接种新冠疫苗。7月25日前,请尚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长汀县疫苗接种点完成第一针接种,8月25日前完成第二针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由汀州医院开具。
二
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要带头接种,并宣传引导亲朋家属、邻居及广大市民尽快完成疫苗接种。7月19日前,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禁忌症外需完成新冠疫苗第一针接种。7月22日前,全县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除禁忌症外需完成新冠疫苗第一针接种。对无禁忌症未接种的在职在岗人员(包括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离退休干部职工,由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企业责令限期完成接种。
三
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和即将就读大学年满18周岁的高中毕业学生要尽快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四
2021年秋季学生入学时,各学校须查验学生家庭成员(18周岁以上)的接种凭证。
五
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经营管理者)须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场所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8月1日起,“应接未接”人员不允许上岗。
六
8月1日起,“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全县医疗机构住院部(患者除外)、景区景点、养老院、托儿所、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电影院、酒吧、网吧)等重点公共场所。
七
各重点场所业主(经营管理者)须继续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查验八闽健康码及疫苗接种记录(即闽政通APP中的金色边框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工作,对未接种疫苗人员信息要进行登记,并动员及时接种。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对所管辖的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及疫苗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防控措施和疫苗接种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严肃追责。
长汀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来源:微长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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