珐琅密执 发表于 2022-1-2 19:39:32

【创城曝光台】长汀公安交警元旦查酒驾“不打烊”,新年第一批酒驾...

在这辞旧迎新的美好日子里少不了推杯换盏
不少人以为群众过节
交警也放假,
这里请大家记住:
平时忙比不过节日忙
交警不放假,酒驾天天查
这不,就在昨天
新年查获的第一批酒驾者已登场
曝光台

案例

1.胡某,男,41岁,2022年1月1日19时57分,饮酒后驾驶闽F098**号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长汀县黄屋大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面对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李某,男,39岁,2022年1月1日20时03分,饮酒后驾驶闽F909**号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长汀县黄屋大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面对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3.罗某,男,64岁,2022年1月1日20时09分,饮酒后驾驶闽F981**号轻便摩托车行驶至长汀县黄屋大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面对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4.李某,女,60岁,2022年1月1日20时15分,饮酒后驾驶无牌电动车行驶至长汀县黄屋大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面对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酒,可以喝

车,可以开

喝酒+开车绝对不行!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抱着侥幸心理酒驾上路

往往带来的是
严重的酒醉驾成本▼

长汀公安交警提醒:

各位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
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THE END

编辑:何   聃

审核:许小娥

监制:赖永传

如何分享:

您如果喜欢我们的内容,欢迎点击屏幕右上角按钮【分享到朋友圈】分享内容;

如何关注:

方法一:通过微信扫描下面的二维码添加

方法二:在【添加朋友】→【搜索微信号】中输出 “ctjj122”

方法三:在【添加朋友】→【查找公众号】中输入“长汀交警微发布”关注。

中国龙 发表于 2022-1-2 20:26:17

看到这帖子真是高兴!

明煜春 发表于 2022-1-3 13:59:21

喝了酒,眼睛更看不见了吧!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创城曝光台】长汀公安交警元旦查酒驾“不打烊”,新年第一批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