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税务 发表于 2022-3-3 10:56:05

好消息!两部门明确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2022年第2号公告,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公告规定的各项税费金额的50%,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
      其次,如您已享受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2021年第30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相应税款的缓缴期限可继续延长6个月。
      此外,如您2021年第四季度延缓缴纳的税费或2022年1月的税费在2022年第2号公告施行前已缴纳入库的,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具体详见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2022年第2号公告,也可咨询您的主管税务机关或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将为您享受相关税费缓缴政策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HYG 发表于 2022-3-3 12:00:01

路过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好消息!两部门明确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