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多次盗窃获刑,上杭法院再发《家庭教育令》
?
家庭教育令
引航长大,法护少年
“本院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你发出《家庭教育令》,请你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近日,上杭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温东英法官在法庭上对犯盗窃罪的未成年被告人小强(化名)的父亲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其履行好监护义务。
案情简介
经审理查明,2021年下半年,被告人小强因伙同多名未成年人在上杭县多个乡镇盗窃他人财物,公安机关以其涉嫌犯盗窃罪对其取保候审。被告人小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思悔改,仍伙同小伙伴再次盗窃。被告人小强盗窃犯罪数额5800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发出《家庭教育令》
法官向被告人及其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
据调查,小强自幼跟随奶奶生活,由奶奶抚养照顾,父亲长期在外务工,对小强疏于管教。小强初中辍学在家,无所事事,结交了不良社会青年,深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导致走上犯罪道路。“子不教,父之过”,为进一步督促小强的父亲履行监护义务,承办法官依法向其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小强的父亲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多与小强联系、沟通,充分关注被监护人小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以及社会交往情况,积极引导小强健康长大,并要求小强的父亲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
近年来,针对家庭教育“缺位”问题,上杭法院积极探索帮教模式,对于罪错未成年人积极开展临界预防,一对一精准帮扶,引入家庭教育指导师梳理罪错未成年人长大轨迹,剖析其走上歧途的原因,并给出专业的家庭教育意见,引导家长科学教育子女;并依法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家庭教育令“一令两书”,加强家庭教育指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内容来源:上杭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图文编辑:小编22
龙 岩 买 房 线 上 售 楼 部
龙地东华园 | 城发壹品望郡
建发·文璟|建发·和鸣
厦鑫山水大宅院 | 交发沁麓台
水晶臻院 | 建发云著·天境
日交易| 土地拍卖数据
戳这里查看龙岩更多楼盘>>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