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李某遭遇机动车交通事故意外去世,其长子李大与继母陈某因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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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法院河田法庭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做细“一村(居)一法官”工作机制,始终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厚植为民情怀,持续探索诉源治理新格局。
2023年初,李某遭遇机动车交通事故意外去世。李某与前妻生育三个儿子:已成年长子李大和未成年弟弟李二、李三。李某去世后,李大与继母陈某因李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款分配问题产生分歧。之后,陈某将李大、李二、李三诉至法院,要求对因李某死亡获赔的精神损失费、死亡赔偿金进行分配。
村居法官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进村指导“村两委”开展工作,组织李大与陈某就李二、李三的监护问题达成《监护协议》,由村民委员会指定李大担任李二、李三的监护人。之后,诉前调解法官多次前往双方家中释法答疑、调解促和。在法官的循循善诱之下,双方最终冰释前嫌、握手言和,李大当场向陈某付清了其应得的赔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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