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光庆 发表于 2024-4-11 09:10:38

一年内,在同一地点再次被查获……这种“缘份”不能有!

同一个路段
同一名驾驶员一年内两次酒驾都被同一名交警查获这样的缘份你敢信吗?


2024年3月20日22时许,长汀公安交警在汀州镇龙陂西路开展夜查行动时,一辆闽F9***E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进入交警视野。当执勤交警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驾驶员陈某莉的表情显得有些不自然。交警询问陈某莉是否饮酒,陈某莉没有犹豫,承认自己确实喝了酒。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上次也是你们查的我吧?”驾驶员陈某莉称上次酒后驾车被查获的地点和这次的一样,觉得上次已经被查过了,应该不会再遇到交警。于是就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没想到在同一地点又被公安交警当场查获。经查询,驾驶员陈某莉在2023月5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过,此次属于二次酒驾。交警大队依法对陈某莉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并处3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相似的场景

似曾相识的脸庞
这样的缘份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说了多少次拒绝酒驾
却总有人抱着“不会查到我”的想法

一次又一次以身试法

那么,酒驾的成本你们了解多少?



长汀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

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牢记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编辑:巫金燕

审核:胡春潮

监制:赖永传

未经同意,切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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