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狂纱 发表于 2024-5-24 18:32:52

6人共骑一辆电动二轮车!“炫技”街头,结果......

骑行电动自行车方便又快捷

越来越多学生骑车上下学

但一些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搭载同学等

违法骑行现象时有发生

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01
超员驾乘“炫技”街头,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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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州云霄一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一条6人驾乘一辆电动车的视频。民警迅速锁定其中几名相关人员,并于当天传唤到案。



经调查,视频中的人员部分为未成年人,民警立即通知其家长到场。最终,民警对驾驶人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载人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并对其他乘员进行口头批评教育,同时要求家长加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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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3465012622578204685近日,莆田交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摩托车搭载4名乘客在路上行驶,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经调查,陶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朋友4人在水库附近聚餐饮酒,下午4时返程时,由未喝酒的项某驾驶摩托车载上4人返回住处。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驾驶人项某无证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核载2人,实载5人,且5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最终,民警依法对项某、陶某等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项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700元的处罚。
02
13岁少年骑行“玩杂耍”!

5月18日,河南南阳。交警接到举报,称有一名少年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还做出“双手脱把”、“站立骑行”等危险动作。交警立即进行调查,找到了少年小郭及其监护人。交警依法传唤二人,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普法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家长切实做好监护教育责任,并监督小郭写下保证书。(案例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03
行经路口不观察酿事故,未戴头盔很受伤


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3374413393687707650

安徽亳州。刘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未成年人李某行驶至一无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时,与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刘某因未戴头盔头部着地受伤。



经调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刘某未满16周岁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时未停车瞭望,且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是发生事故的一方面原因,货车驾驶人进入无信号灯的路口前未停车暸望是事故发送的另一方面原因。(案例来源:亳州警方)

04
逆向行驶酿事故


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3347024691093405696

近日,一名学生(高某)骑行电动自行车在宁德霞浦城区六一七路由东往西沿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结果与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致两车受损,双方驾驶人受伤。经调查,高某驾驶电动车逆向行驶是造成本次事故责任的原因。

电动车自行车

真的不是想骑就能骑的

❗❗

不同年龄段有“讲究”


公安交警提醒



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3082088191522013186
1、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2、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3、未满18周岁不能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不能驾驶机动车(汽车、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等)上路;4、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5、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超员乘载;6、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7、不得逆向行驶;8、不得竞速追逐;9、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通讯工具或者单手扶持行驶;10、不得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同学们

满16周岁了吗?

骑车时戴头盔了吗?



近期,龙岩、南平、宁德交警

对辖区内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

交通违法行为展开严查

现将近期查处的违法案例予以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注意上下学交通安全


PART.01


龙岩






PART.02


南平






PART.03


宁德



违法地点:霞浦某中学校周边路段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



违法地点:霞浦某中学校周边路段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超员



违法地点:福安茶厂路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福安沿溪路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违法加装遮雨棚



违法地点:福安富春南路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



违法地点:福安棠兴路

违法行为:未戴安全头盔





video: 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3125540263213154308

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

据了解,涉及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交通死亡事故中,约70%是颅脑损伤致死。和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头部骨骼等尚未发育完整,抗冲击力更差。此外,孩子坐在后座,无法预知事故将要发生,出现意外的瞬间往往没有防范保护意识。一旦发生事故,受到的伤害会比成年人严重很多。

佩戴一个好的头盔有助于减小伤亡率,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40%,死亡率下降70%。

▼▼▼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幸福

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

无论是在车辆前座还是后座

请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福建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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