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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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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 07: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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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福建龙岩来自: 福建龙岩
Re:回 6楼(汀江评论) 的帖子
引用第10楼时间会证明一切于2011-06-29 16:42发表的 回 6楼(汀江评论) 的帖子 :
看到你的评论,我觉得很可笑。请问你是当事人吗,还是当事人肚子里面的一条虫。这些东西分明都不是事实,你为什么就是要咬住不放呢。别人和你有什么深仇大恨嘛。莫须有的东西,就不要到处散播了。我看过论坛公告,删除那个帖子完全合情合理。删除不是事实的东西就是和谐吗。请问你是电视剧看多了还是怎么样,你的心里怎么那么阴暗要把别人想象得那么不堪,还是你自己就是这样一个被人背叛被人戴绿帽的角色?!
我不懂你是怎么样一个人,也许你觉得你这样说是正确的。但是别人就是有错嘛!麻烦你搞清楚事实再来说话!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3、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发布本人亲身经历的事件请注明并将联络办法告知论坛管理员);
关我鸟事??我本来是旁观者发个感慨碍着谁了??我还早先就在那个火贴里提醒长汀论坛注意人名要用****代替呢,好心被狗咬!奶奶的..............难道真谁碰谁倒霉?我在网络上碰了一下都霉成这样啦!!
我的本意是提醒风花雪月男人要注意摆平各种关系,提醒这类女人要自尊自爱,要明白情人性伴越多的结果肯定是树敌也多的道理。没点名没点姓的,你他奶奶的自我对号入座干嘛??
至于问楼主代表谁的,任何人都有这个疑问,我现在还问:你到底代表的是检察院案件涉及人一方?还是某女音乐教师?还是那一伙排名混乱的“姨丈”?? 尽管我从楼主的行文风格判断楼主一定是个女性!
狗*屁*东西!!!最后提醒你:我目前为止不可能带绿帽:因为我还没结婚!以后结婚也绝对不会要帖子里说的那类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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