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22225
注册时间2007-5-6
最后登录2021-5-31
威望51 点
好评度21 点
金钱1994782 金币
版主 闲置物品 店面出租转让 版主
|
发表于 2011-12-16 23: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来自: 中国
为完善本版制度,优化交易环境,服务网友大众特制订以下版规:
一、发帖
1、帖子标题必须以“出售”“求购”“转让”“易物”“赠送”“纠纷”等字眼开头。
2、帖子内容应当简明扼要,重点描述物品功能 新旧程度 转让(求购)价格 卖(买)家联系方式等。
3、发帖必须附上该物品的相关图片,图片可以自己拍摄,也可以在网络上搜索和该物品相似的图片。
4、联系人(可以不是发帖者)必须拥有出售 转让 易物 赠送的物品的所有权。
5、严禁出售 转让 求购 易物 赠送违禁品、危险品、毒品、药品(如枪支弹药、炸药、窃听器、管制刀具)
二、交易
1、交易双方需在论坛以回帖或者站内信的方式先进行联系,协商好以后可以用其他方式联系。事先未进行回帖或站内信联系的,发生交易纠纷,论坛管理员 版主将不予处理。
2、请交易双方认真沟通,对信息、网友身份、物品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减少纠纷。
3、交易双方应当约在公共场所进行交易,银货两讫。尽量不要选择在偏僻地段等不安全的地方交易。
三、纠纷
1、如有网友对出售 转让 易物 赠送的物品的所有权提出异议,需在交易纠纷分类下另开新帖,提交证据,卖家必须在48小时内回复该贴,提交自己的证据。经核实该物品所有权存在争议的,版主将删除该贴,有必要的将向公安机关举报。
2、买卖双方出现以下情况的,需在交易纠纷分类下另开新帖说明情况、提交证据。经查证属实的,版主可视情节对当事人处以禁言7天 30天 90天 永久禁言 封号等处罚:
(1)、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2)、发布虚假信息的。
(3)、约好交易不出现,又不事先通知的。
(4)、强买强卖的。
(5)、在论坛发帖攻击、谩骂、威胁对方的。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