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事名称
2013南太武新港城自行车嘉年华山地自行车公开赛 二、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协办单位: 厦门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策划执行单位: 厦门中电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厦门市三角洲户外运动有限公司
三、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13年4月20日13:30-17:00
比赛地点:漳州开发区金水仙大剧院广场(厦大漳州校区中门对面)
活动地点:厦门湾南岸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漳州港)
检录时间:2013年4月20日12:30-13:20
检录地点:漳州开发区金水仙大剧院广场
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到2013年4月15日24:00止
领取比赛相关物品时间:2013年4月19日9:00-22:00
四、活动口号:生态新城、绿色出行
五、竞赛项目
1.专业组
男子山地车青年组个人赛:年满18周岁至不满35周岁
男子山地车中年组个人赛:年满35周岁至不满50周岁
男子山地车常青组个人赛:年满50周岁及以上
女子山地车组个人赛:年满18周岁以上
男子山地车大学生组个人赛:仅限在校大学生
2.趣味组
小轮车趣味组:年满18周岁至不满60周岁
双人自行车趣味组:年满18周岁至不满60周岁(备注:一男一女)
六、赛道路线
1.专业组:金水仙剧院广场(厦大漳州校区中门)出发—经开发区生活区(南滨大道)—经南太武黄金海岸沿岸(折返)—南滨大道—金水仙剧院广场(终点),全程约12公里。
2.趣味组:金水仙剧院广场(厦大漳州校区中门)出发—经开发区生活区(南滨大道)—南太武黄金海岸中部广场(终点),全程约5公里。
赛道示意图: 七、 奖项奖金:
八、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5日到2013年4月15日24:00止
(一) 各地统一采集参赛人员信息后,将报名表发至组委会信箱63609719@QQ.com
报名联系人: 小兵 18030237753
张璐 15105992736
报名费缴纳: 中国建设银行:6227 0019 3510
0324 077 户名:吴光基
支付宝收款帐号:63609719@QQ.COM
户名:吴光基
(二) 报名时请留本人有效联系电话及地址、邮箱,以便组委会及时通知报名录取情况和比赛相关信息。
(三) 根据报名表收到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符合参赛资格运动员,各项目人员报满为止。
2、报名费用:
2.1:报名费用40元,报名参赛的选手均可获得免费午餐一份(20元标准)和参赛纪念礼包一份,包括:赛事保险(价值20元)、号码牌、号码布、活动纪念时尚背包一个(价值68元)、饮料一瓶、赛事手册一本等。
2.2:专业组人数低于50人取前20名,低于40人取前15名,低于30人取前1 0名,低于20人取前5名,不足10人参赛的组别则取消该组别赛事,已报名的选手并入其他组别。
2.3:报到时交纳计时器押金200元,比赛结束后凭计时器芯片退还押金。
3、报名点:
1)直接报名:
2)外地车手可由当地各自行车俱乐部汇总后集体报名。
九、 竞赛器材
1.参赛者参赛车辆及所有器材自备,所有车辆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助动装置,必须配置标准前后刹车。所有参赛者比赛时都必须佩带安全头盔、骑行手套等必要的安全护具,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车型:山地自行车,车胎必须使用1.90英寸以上有齿外胎;折叠车轮径限定在20寸以内;所有参赛者须自我保证车辆之质量与状况良好,且满足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活动组委会及主承办单位概不负责。比赛当天检查参赛装备不符合规则规定,一律不允许参赛。
3.自行车的正确保养和安全措施将由参赛人员自己负责。任何有安全隐患的自行车不得参加比赛。
4.双人自行车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小轮车由参与者个人自带。
十、 参赛资格
1、本次比赛参赛者的性别不限、国籍不限,参赛队员年龄限制为18—60周岁,身体健康,并确定没有患不适宜参加自行车比赛疾病的自行车运动员及爱好者。
2、所有现役的专业车手(中国地区包括中国自行车协会注册的车手、体校选手、体工队选手等,港、澳、台地区包括当地车联会注册车手等,其他国家包括UCI级比赛参加车手,参加洲际比赛以及此级别以上的车队队员等)及有参加专业赛事记录者都不得参赛,退役车手必须退役满2年及以上方可报名参赛,有参加专业赛事记录者必须停赛连续2年以上方可报名参赛。
3、参赛选手必须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外籍)、警官证、军人证)。
十一、竞赛规则
1.执行规则:
1.1参考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自行车竞赛规则。
1.2、本次比赛根据既定规程进行比赛,运动员在起点处集体出发,以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先后排定名次。
1.3所有选手需按规定悬挂号码布与号牌,以方便工作人员计时,确保赛果准确。
2.签到规则:
2.1所有报名选手需在比赛指定时间内前往主会场签到并且领取号码牌。超过时间不接受签到,同时不退还报名费用。
2.2签到必须本人前往,不允许别人冒名顶替,一经证实取消其比赛资格,且不退还报名费用。
3.比赛检录:
3.1每组比赛开始前60分钟到比赛检录区进行检录,比赛开始前5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3.2检录时,裁判将进行身份确认,核对参赛卡、姓名、号码、赛项等,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3.3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辆是否通过安检,号码牌、号码布是否佩带在指定位置;
3.4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不得中途加入比赛,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4.比赛出发:
4.1由组委会统一安排出发顺序;
4.2比赛时如某项比赛超过规定人数,则按检录顺序分组间隔出发比赛,最终以分组成绩为排名成绩;如某项比赛人数不足的情况下,则按检录顺序分组补齐人数后间隔出发比赛,最终以分组成绩为排名成绩;
4.3分组出发,一个组别结束后开始下一组赛事。出发组别顺序分别为:双人车趣味组、小轮车趣味组、男子山地车常青组、男子山地车中年组、男子山地车大学生组、女子山地车组、男子山地车青年组。
5.成绩裁定:
5.1本届车赛采用人工/电子计时为主的判定方法。
5.2本次比赛成绩最终解释权所属本次赛事总裁判长
(三)所有参赛者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或有意行为;不得冲撞、排挤、挂蹭他人,影响他人比赛及其安全;对上述行为,举办方有权对其行为采取警告、禁止比赛、取消成绩等措施,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肇事者承当。 (四)比赛为大组式出发,参赛人员应以安全为上,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五)参赛人员均须签署《赛事免责声明书》,参赛者每人一份,并在签到时上交,凡未签署《赛事免责声明书》的选手不能参赛。 (六)组委会统一对正式参赛的选手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凡未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选手不能参赛,提供错误信息的选手如果出现意外伤害后果自负。 十二、交通服务指南 1、厦门:轮渡客运码头—漳州开发区客运码头(6:45-17:25快艇15分钟一班,17:30-21:30大客船每小时一班);或同益码头—漳州开发区客运码头(大船,可上车,6:00-23:00逢整点双向对开),专用大巴接送至比赛地点。 2、漳州:漳州客运中心大巴直达厦大漳州校区(10:30,16:55每天2班)。 3、漳州市区、杏林、海沧、同安等地区报名选手将择况安排大巴接送,具体另行通知。 十三、其他 1、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2、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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