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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0 1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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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汀州散人 于 2021-5-12 23:02 编辑
戴生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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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水趋吉,对于迷信的人来说几乎是无解的难题
风水之法,在环境选择的层面来看,无疑是合理的,也是有形可证的。到了术数的层面,则因其隐性的特点变得玄秘,非得法之大家无以能知。风水理论认为,吉宅吉坟,能致家族人丁兴旺,富而且贵。世人因之对风水催吉趋之若鹜。
许多人建宅造坟,求大富大贵,企图寅做卯发,但往往事与愿违,疾病破财之事如常发生,有的甚至遭遇凶祸。于是毁坟,甚至丢弃祖宗的骨骸。从实践的角度看,有一些坟因为环境不好向指相反的原因,在判断上可能与一些凶事在时间人物上吻合。但只能说某个风水物的信息刚好与实际情况吻合,而不是说这个风水物会有怎样大不吉的能量,这种情况也不是一般的风水师所能判断。
风水趋吉效果怎样?如一个家庭或一个家族,现有一群人,原有一老宅,原有一些先人墓。这一群人,其生命遗传基因是已经固定了的。在不做新坟新宅的情况下,这一群人的发展一定有各自的轨迹,或发达,或平常,或穷困,或疾病,或寿夭。后又有老人去世,又造了一个坟。于是家族各人的命运因此就要大变,都发达了,这是可能的事么?其实不做这新坟,各人还不都沿着原来的生活轨迹走的么?
动辄毁坟弃骸的人,根本错误是放大了风水造葬的功用。
对于夸大风水作用的谬论,古人早有过十分深刻的批判。明朝张居正对风水的批判可谓入木三分。
关于葬的本质。张居正说:“葬者藏也,欲人弗见也。人死则厝之草莽之中耳,平衍窈奥,兹焉允藏。毋居险仄,恐其崩也;毋近水泽,恐其陷也。掘地为坎,衣周于棺,土周于椁,反壤树之,一瞑而万世不视矣。”“祸福之说,固不可以是拘拘为也,然以祖考之遗体委而弃之,略不加意于心,宁能忍乎?”
关于风水与吉凶祸福的关系。张居正在他的《葬地论》中说,人的吉凶祸福,是因其本身的行为招致的。人之常情,没有不希望自己子孙世世代代发达的。自己活着的时候,尚不能尽如其愿地为子孙图虑长久,死后只留下枯骸一丘,又怎能去庇护他的后代呢?如果凭借地灵果真能够垂荫后世子孙的话,那么愿意为子孙谋福利的人,就都该死得越快越好,又何必活得太长久呢?
关于人与吉凶的关系。张居正引《书经》的话说:“作善降祥,作恶降殃。”又引《易经》的话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这就是所谓的“天道”了。如果有人认为,家道的兴旺衰败,都和葬地的吉凶有关,那么人们如要趋吉避凶,就只要找到一块上好的吉地就可以了,又何必再要去读经为善呢?
关于风水师的能力。张居正也从多个方面做批判。一是风水家不能为自己谋吉。他说,“青乌之书,始于郭璞,彼固精于其术者,葬其亲边,宜得吉壤善地,而身为王敦所杀,后裔无闻。”“近世言堪舆者,皆宗江右曾、杨二姓,今江右之区,贵门世族,踵相接也。乃二姓之后,未闻有显者,彼其祖孙不求一善地以自庇其后人乎?又何工于为人谋而拙于自谋乎?”二是风水家不能判断地的吉凶。他说:“有地于此,使三人视之,一曰吉,一曰凶,一曰先凶而后吉,或先吉而后凶”。“他日出于吉则言吉者验,出于凶则言凶者验矣。出于先凶而后吉,或先吉而后凶则言先后者验矣,而世皆传其验者,不传其不验者,故谬悠荒唐之说不闻于人,而臆度幸中之谈,独存于世。”
一般来说,风水师的判断有百分之五十的准确率。某风水师给某人造坟,说某人三个月内可升副处。风水师信息灵,知道正在选拔副处干部,某人已是正科,在考察对象中。三个月内,某人升与不升,都有一半的准头。升了,风水师的名声通过这一家人就传开了。如某人请风水师,判断某坟。风水师说,有坳白,有坑煞,主疾病或破财。某人以为妙极,因家里做生意破了财,家里有人生病住了院。俗话说得好,不如意事常八九,请风水师察地,总有原因,“主疾病或破财”几字,真是风水家的“万应油”呢。其实,假设有美国来一个“专家”,说有“ABC”理论,断吉凶绝准,也绝对行得通的。他可以说,嘿,这里有“A”,又有“B”,主疾病或破财呢。许多人也一样会说美国“ABC”断吉凶很准的。“地理好行牛好医”,就是这样来的。
贵贱荣枯、贫富寿夭,是社会上一种难以变易的客观存在。如果不能正确地认识造坟的意义,如果执着于家庭悔吝与祖坟的联系,如果不反求自己的内心和行为,如果只是计较与兄弟间财贵的不平均,可以说,风水趋吉只能是一个无解的难题。因为风水师的认识水平南辕北辙,因为风水物不是主宰吉凶的主要力量。动辄毁坟者的结局只能是,家中祖墓尽毁,祖先死无葬身之地,而等待毁坟弃骸者的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数典灭祖,必得恶果。
吉应的不确定性不绝对性其实正好是风水科学性的表现。十个手指不一般齐,年有春夏秋冬,月有阴睛圆缺,世界本是矛盾对立的统一体,没有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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