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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18: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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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agraph][blockquote] “1.13”腾飞一期死亡交通事故情况通报
2017年1月13日20时47分,我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长汀城区腾飞一路安踏厂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一小车撞伤路人。接警后,我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经现场勘查初步查明:2017年1月13日20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王某腾(男,33岁,长汀县河田镇人)涉嫌无证酒后驾驶闽FEX921号轿车沿腾飞一路从环城北路往大同镇草坪村方向行驶,车辆行至腾飞一路皇廷二号餐厅路段时,碰刮停在道路右边的闽FGV3**号小型汽车、闽FAC8**号轻型货车和碰撞停在道路左边的闽DBY6**号小型轿车,事故发生后,王某腾继续驾驶闽FEX921号轿车往草坪村方向行驶,车辆行至安踏路口时,又碰撞前方由林某玲(女,51岁,长汀县策武镇人)驾驶的三轮自行车后再碰撞到路边行人钟某火、吴某辉、马某锟、戴某森、俞某香等六人以及路边的摊位,造成林某玲当场死亡、钟某火、吴某辉、马某锟、戴某森、俞某香等五人受轻伤、四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我队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大队长刘福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同时协调汀州医院全力做好伤员救助和善后工作。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腾已被长汀县公安局刑事拘留,5名伤者正在全力救治,生命体征趋于平稳,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各项事故处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长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1月16日 [/block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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