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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曝光!龙岩法院公布一批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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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士

社区居民

发表于 2021-10-10 18: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Reserved来自: Reserved
近期上杭法院、长汀法院、连城法院、漳平法院

曝光一批被执行人名单,一起来看↓

上杭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杭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1年第13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为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现决定对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如有发现失信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请致电:0597-3810812快速举报。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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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曾莉芳

性别:女

出生年月日:1973.8.4

住址: 上杭县临江镇东环路

未履行标的(万元):3.86

执行案号:(2021)闽0823执495号

联系法官:黄法官,0597-3810812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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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陈明辉

性别:男

出生年月日:1999.2.28

住址:上杭县古田镇洋稠村坪头洋路

未履行标的(万元):1.63

执行案号:(2021)闽0823执556号

联系法官:黄法官,0597-3810812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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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蓝润波

性别:男

出生年月日:1986.5.16

住址:上杭县庐丰畲族乡丰顺街

未履行标的(万元):3

执行案号:(2021)闽0823执322号

联系法官:黄法官,0597-3810812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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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蓝永琳

性别:男

出生年月日:1969.12.9

住址:上杭县官庄畲族乡新民路跃进路

未履行标的(万元):3.88

执行案号:(2021)闽0823执589号

联系法官:黄法官,0597-3810812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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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雷晓锋

性别:男

出生年月日:1990.9.7

住址:上杭县古田镇苏家坡村苏家坡路

未履行标的(万元):6.64

执行案号:(2021)闽0823执145号

联系法官:黄法官,0597-3810812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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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李家来

性别:男

出生年月日:1965.8.11

住址:上杭县才溪镇岭和村村里路

未履行标的(万元):27.94

执行案号:(2021)闽0823执99号

联系法官:黄法官,0597-3810812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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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李衍

性别:男

出生年月日:1989.1.30

住址:上杭县临江镇和平北路

未履行标的(万元):27.94

执行案号:(2021)闽0823执99号

联系法官:黄法官,0597-3810812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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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林李金

性别:女

出生年月日:1965.5.25

住址:上杭县才溪镇岭和村村里路

未履行标的(万元):27.94

执行案号:(2021)闽0823执99号

联系法官:黄法官,0597-3810812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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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温启华

性别:男

出生年月日:1992.1.23

住址:上杭县茶地镇茶地村

未履行标的(万元):4.41

执行案号:(2021)闽0823执235号

联系法官:黄法官,0597-381081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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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吴清红

性别:男

出生年月日:1969.12.21

住址:上杭县临江镇东环路

未履行标的(万元):3.86

执行案号:(2021)闽0823执495号

联系法官:黄法官,0597-3810812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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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钟洪山

性别:男

出生年月日:1967.5.23

住址:上杭县湖洋镇碧田村第九组

未履行标的(万元):6.4

执行案号:(2021)闽0823执280号

联系法官:黄法官,0597-3810812

长汀法院被执行人名单

长汀县人民法院

关于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

暨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公告

(2021年第十五期)

为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维护生效裁判的法律效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依照法律有关规定,本院发布公告如下:

一、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于规定时间前到执行法院主动履行义务、如实申报财产、报告有关事项,确无履行能力的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二、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逃避执行、抗拒执行或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的,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依法采取执行悬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失信曝光、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限制其入住星级以上宾馆、限制其乘坐飞机、限制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搜查、拘传、拘留等综合强制措施。

三、被执行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人民法院将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申请执行人和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提供被执行人去向或财产线索,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近期本院受理以下执行案件,请下列被执行人尽快与本院取得联系,及时履行义务。

联系电话:0597-3266083、3266039、3266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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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本院在受理上述执行案件后,已向被执行人发出书面的《执行通知书》《执行告知书》《报告财产令》《媒体曝光告知书》《执行案件信息纳入银行征信告知书》等相关材料,若未收到的请及时与本院取得联系,若未向本院联系的,本公告即为送达上述材料的公告,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声明一:以上公告的案件及当事人,若在本公告发出时已经履行义务的,请及时到我院办理相关手续,已经办理结案手续的,请忽略。

声明二:本院在2021年第十四期公告的(2021)闽0821执1721号案件,在公告发出前,该案已由该借款的担保人黄金泉(身份证号码:352622198109****70,地址:长汀县策武镇策星村凹哩)履行了义务,已经执行完毕,特此声明。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连城法院被执行人名单

连城县人民法院

关于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的通告

(第二期)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强化司法服务保障职能,提升诉讼主体在司法活动各流程、各环节的获得感、满意度,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切实推进“平安连城”“法治连城”建设。我院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涉民生、企业及涉公职人员特殊主体案件专项攻坚执行行动。依照法律有关规定,现就督促涉公职人员、特殊主体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发布通告如下:

  一、凡在连城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而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被执行人(见被执行人名单),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主动到本院执行局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受到依法制裁。

  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限履行的,本院将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限制贷款、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三、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规定情形之一的,本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失信信息向有关政府机关、金融机构通报,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联合进行信用惩戒。

  四、在通告规定的期限内,被执行人仍未向本院报告财产、虚假报告或规避、妨碍、抗拒执行,不主动履行的,本院将依法适用搜查、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

  五、被执行人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本院将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的同时向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并建议相关部门作出处理。

  六、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执行措施适用在本院有未结案件的所有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应当及时主动向申请执行人或到人民法院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按上述通告内容依法予以严厉制裁。广大群众在与他人经济往来前,应主动查询对方是否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审慎往来,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欢迎申请执行人和广大群众踊跃提供被执行人去向及财产线索,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特此通告

  (附涉公职人员、特殊主体案件被执行人名单)

连城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27日

请以下涉公职人员、特殊主体案件被执行人即日起15日内到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履行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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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21年9月30日漳平市人民法院最新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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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现对下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者应及时到漳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报财产,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申报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也欢迎知情人来电、来信或者来访提供线索,协助法院执行。

本次所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之前未履行债务被执行人,公布之后已履行债务请及时与经办法官联系。

来源:奉法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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