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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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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 19: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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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Reserved来自: Reserved
在这辞旧迎新的美好日子里少不了推杯换盏
不少人以为群众过节
交警也放假,
这里请大家记住:
平时忙比不过节日忙
交警不放假,酒驾天天查
这不,就在昨天
新年查获的第一批酒驾者已登场
曝光台
案例
1.胡某,男,41岁,2022年1月1日19时57分,饮酒后驾驶闽F098**号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长汀县黄屋大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面对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李某,男,39岁,2022年1月1日20时03分,饮酒后驾驶闽F909**号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长汀县黄屋大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面对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3.罗某,男,64岁,2022年1月1日20时09分,饮酒后驾驶闽F981**号轻便摩托车行驶至长汀县黄屋大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面对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4.李某,女,60岁,2022年1月1日20时15分,饮酒后驾驶无牌电动车行驶至长汀县黄屋大桥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面对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酒,可以喝
车,可以开
喝酒+开车绝对不行!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抱着侥幸心理酒驾上路
往往带来的是
严重的酒醉驾成本▼
长汀公安交警提醒:
各位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
请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THE END
编辑:何 聃
审核:许小娥
监制:赖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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