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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8 19: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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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退役军人厅消息
福建将于3月1日全面启动
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
此举惠及全省退役军人、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病故军人遗属等优抚对象
3月1日至今年底,为优待证申领发放全面实施阶段;明年起转为常态化办理。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避免一时一地人员过于集中,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分时段分类别合理安排优待证申领工作。对年龄超过80周岁、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便到现场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由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派人入户办理。
申领方式及携带资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提出办理优待证申请,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通过后,交由合作银行制作优待证,然后寄送给申请人。
相关资料:
1. 身份证;
2. 户口簿;
3. 退役军人需提供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材料或证明;
4. “三属”需提供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以及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5. 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优待证申领发放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福建省退役军人厅官网查询;具体办理工作安排,可咨询申领地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来源: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编辑:杨熠
审核:褚文胜、高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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