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3923
注册时间2005-11-28
最后登录2020-10-9
威望0 点
好评度0 点
金钱591 金币
上等兵
|
发表于 2009-8-31 19:3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福建厦门来自: 福建厦门
1.《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2. 《国家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修订)》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3.《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物业保安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09]190号)规定:由物业保安承担小区安全防范工作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关乎千家万户安居乐业的民生工程……督促物业企业落实小区安全防范措施,为广大居民群众营造更加安全、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4.《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第六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我们的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基本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给业主造成经济损失,要由物业公司依法赔偿。
从上述国家法律、法规条款可以看出,就算《物业管理合同》故意不明确,也不影响物业公司对小区治安不可推托的责任,如果业主在小区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物业公司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