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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5 20: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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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褚:“刚需”是怎样炼成的
2010年10月14日08:35时代周报我要评论(0) 字号:T|T
郑褚
我家附近有一家很好吃的饭店,一到晚上,不仅宾客满座,而且店门口总是坐满了排队等待的顾客,有时突然想,如果政府出台一个荒谬的政策,为了方便广大市民就近吃饭,或者为了减轻市民排队等待的痛苦,只允许附近小区的人去这里吃饭,那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呢?
毫无疑问,人们会抗议和反对,觉得这种政策纯属狗拿耗子,可是,政府以方便广大市民子女就近入学,或以“教育资源不足”的理由,限制人们为子女选择学校的权利的时候,依据的逻辑却一模一样。
“学区房”:“刚需”就这样产生
入学大事,当然比吃饭重要得多,而政府管制的决心也要坚定得多。“就近入学”的说法,以前在各地的教育制度中都是一种保障入学的目标,不过随着《义务教育法》的颁布与实施,初中教育的普及,就近入学逐渐成为普及初中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基本政策,甚至成为硬性规定:每一所中小学都覆盖一定的“学区”范围,只有居住在学区内的居民子女才有资格进入该学校读书。于是“学区房”的概念也就应运而生,据媒体报道,在很多地方学区房都比普通房子贵个20%左右,在北京某些“优质中小学”覆盖内的学区房,甚至可以比马路对面的建筑条件差不多的非学区房贵五六千元。
值得关注的要素是,这些学区房身上的附加值,不是由于社区自治以及房子本身的质量产生的,而是由于教育投入的不足引起教育资源稀缺,而权力资源的行政配置则导致房子具备所谓“学区房”的功能。也就说,权力资源可以随意调度这种教育配套的投入,并且由此从中获得最大收益(高房价的税收),同时,它也可以使得商品房持有者随时受损,譬如,今天说这所重点学校属于这一地段,明天却是挨得最近的那条街因区划调整不再属于这所学校的地段生了,也许是另外的某条更远的街区的居民拥有入学资格。
将“就近入学”作为受教育者义务,实际上就剥夺了受教育者自主选择学校的权利,对此最常见的辩解是学校的容纳能力,“如果不就近入学,那么人们都会往那么两三所好学校挤,好学校装不下”,那么既然就近入学,显然租房者也应该有权入读离住所最近的学校,而不是被赶往可能远在城市另一边的人才市场周围的学校。
而禁止择校费在事实上也没有消灭价格,价格又会溜到学区房的价格上去,同样还是为了择校而付出的经费,只是不交给学校,交给政府和开发商而已—而且这有违常理,学区房的经济效益是好学校产生的,然而摘果子的却是卖地和修房子的人。
政策性“刚需”的罪与罚
学区房不算是最“刚”的刚需,买房与户籍挂钩才是“刚需”最坚固的基石,2006年初,北京就发生过集体户口父亲因孩子上不了户口,抑郁症发作,将亲生儿子摔死的惨剧(详见2006年8月10日《南方周末》头版报道《无户口婴儿之死》)。
由于中国特殊的政策国情,大量进城流动人口归于集体户口之下,而集体户口是一个临时性户口,在很大程度上对公民实现入学、就医等权利形成障碍。客观来说,近年来对户籍的限制和歧视有减少的趋势,比如取消强制收容制度,临时户口可“转正”,外来人员子弟可以本地入学等等,然而另一个同样重要的趋势是,伴随着住房商品化改革带来的巨大收益,这一松绑过程越来越被住房商品化大潮裹挟,与户口松绑的措施也越来越多地捆绑在购房上—尽管保持经济活力所必须的人口流动促使传统的封闭性户籍制度必须松绑,为外来人口提供发展机会,然而换取这些机会的条件是外来人口必须买房子,为本地财政做出贡献。
包括北京市在内的多个城市从1992年就开始逐渐实行父母一方是本地户口,婴儿户口均可自愿挂靠本地的政策,但不少城市户籍制度中却始终保留了“须有住房”才能为这类子女上户口的规定。从2005年开始,父母双方均为集体户口的子女也可以挂靠在父母的集体户口上。
然而包括福州、重庆、西安、兰州、哈尔滨、泉州、杭州等城市多个人才市场仍然规定,无房集体户口的孩子不能落户。
甚至对无房家庭的子女挂靠父母的集体户口逐渐放开的地区,“有房”的必要性仍未从结婚生子的过程中退出,这是因为虽然婚姻和生子的权利名义上放开,然而婚姻与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紧密相连。管理者担心,在已经“落户”的家庭,夫妻是否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有居委会监督,而人才市场对集体户口的管理相对松散,无法对夫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监督。于是婚后一个月必须脱离集体户口的土政策也就大行其道,同时,由于害怕结婚者没有能力将户口迁出,部分地区的人才市场甚至要求必须拿房产证才能取出办理结婚证必须的户口卡。
随着中央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加强,各地纷纷出台的“限购令”则极有可能给更多人套上“刚需”的重担。目前已发布限购令的城市,包括上海、福州、深圳、厦门、北京等等,其中大部分城市并未确定限购结束日期,似有将此政策长期化的趋势。限购令的核心是同一家庭只允许新购买一套商品房,政府号称用这种方式可以压缩需求,改变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然而,正是因为很多家庭有一套以上的住房,才产生了租房市场,而如果限购令真的产生作用,那么等于是停止增加租房市场供应,只要一座城市的人口流入没有停止,租房市场供应停止增加的唯一结果就是供需关系紧张,让租房者租不起甚至(从自身经济条件出发)租不到房子,产生新的“刚需”。
谈论“购房刚需”是欠缺谨慎的,因为这个词本身是个生造的概念,经济学上所讲的只有需求刚性与需求弹性,虽然居住需求的刚性巨大,但居住需求也不等于购房需求,要满足居住需求,租房永远是最简单的办法。
中国的住房自有率已高居世界前列,世界各国的未婚年轻人都很少自购房产者,而中国人似乎一说到结婚就非要买房不可—这显然不是开发商鼓噪的“婚房需求”,“丈母娘需求”,或者“中国人的传统观念”能拿来解释的。经济和政治形态是一个社会的骨骼与肌肉,文化解释只是附会其上的皮毛。或许,是区分购房需求有多少是满足消费、投资的市场需求,又有多少是解决政策歧视的“政策性需求”的时候了。
如果消费者能在租房与卖房中转圜自如,那么任何“刚需论”都只是一个笑话。不过,当购房跟入学、结婚,甚至跟打疫苗和买节能灯泡紧密相连,当政府的限购令让你必须考虑将来去哪租房的问题,这个笑话就变得越来越不好笑了。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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