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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5 11: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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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记者龙玉琴 实习生 李翠妮 通讯员 天检宣2月6日元宵节当日,广州市天河区历德雅舍小区,一名李姓住户收到快递公司送来的“香水”邮包后被炸伤。近日,天河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该案疑犯郑某东作出批捕。
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郑某东与吕某是情侣,2011年11月两人分手。郑某东认为,分手原因可能是自己想搬到番禺住而发生矛盾,不甘分手的郑某东去找吕某时,发现被害人李某某也在场后发生争吵,李某某报警,三人被带到派出所调解。郑某东记住了李某某的真名及其所开的宝马车的车牌号。
随后,郑某东从网上查到李某某的职业及公司名字,并通过非法渠道查到了其住所及手机号码。郑某东曾致电李某某,要求李离开吕某,后见吕某不肯复合,便认为李某某是两人分手的直接原因,由此决定邮寄爆炸物报复。
1月28日、29日是年初六、初七,郑某东准备了电线、电池、灯泡、鞭炮等物,在出租屋内自制炸弹,并用纸盒包装好。2月6日上午,郑某东到快递公司以寄送香水的名义,将爆炸物寄出。当日晚8时许,李某某回到住处后,打开快递邮包时发生爆炸。
经法医鉴定,李某某的伤情目前已达到轻伤,是否达到重伤,则取决于其眼睛的治疗结果。
释法
涉嫌故意伤害罪
经办检察官解释,爆炸罪是指故意使用爆炸方法,杀伤不特定人或者毁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犯罪嫌疑人郑某东虽涉嫌用爆炸方法行凶,但从现有证据看,其是出于报复心理作案,犯罪意图倾向于通过爆炸方法伤害特定对象李某某的身体,而非杀人或杀伤不特定人或毁坏公私财物,故其行为不涉嫌故意杀人罪或爆炸罪,而是涉嫌故意伤害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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