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判无期崔自力被遣返 外逃者没有天堂
[财讯网]“远华案”主犯赖昌星涉嫌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今天上午在厦门市中院一审宣判,赖昌星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这桩轰动多年的大案总算暂时告一段落。
近年来,经济大案要案屡屡发生,而犯案者无一例外会选择逃往国外,如崔自力、邓心志等。一直以来,加拿大被称为中国逃犯的“安全避难所”和刑事犯罪“逃亡者的天堂”,赖昌星、高山等外逃贪官都选择那里为落脚地。然而,加拿大联邦公共安全部部长戴国卫发表的声明打破了中国逃犯的“天堂”幻想。
2010年,潜逃加拿大七年之久的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崔自力被遣返回国。崔自力是《中加联合声明》发表后成功合作遣返的首名逃犯。加方移民局官员将崔自力手上的手铐卸下,北京警方为其重新戴上手铐,押上警车。就此,崔自力成功被押解回京。
2008年8月,加拿大将中国经济诈骗嫌犯邓心志移交给中方。国内媒体称,邓心志案会对赖昌星案的加速处理产生很大影响,也会对那些幻想以加拿大作为避风港的中国经济疑犯起到阻吓作用。
据了解,47岁的邓心志是北京人,退伍后进人国家机关,很快又辞职下了海。1998年前后,邓心志通过期货贸易挣了四五百万元。此后,他开始走上合同诈骗的邪路。
日前,二审法院采纳了邓心志辩护律师关于其主动接受遣返应认定为自首的辩护观点,将无期徒刑改判为15年有期徒刑。
崔自力和邓心志的潜逃生涯
2003年1月15日,合同诈骗案发后,崔自力和邓心志持旅游签证逃至加拿大。公安部报请国际刑警组织,发出通缉犯罪嫌疑人崔自力和邓心志的红色通缉令。
2003年8月因签证过期、延签被拒而遭拘留,崔自力和邓心志为签证上诉,同时申请难民身份。
2006年11月底,崔自力的难民申请资格遭到否决。之后他就一份中国公证文件的合法性问题寻求司法复核,也遭联邦法院推翻。
2008年8月22日,邓心志主动接受加拿大移民局的安排,被遣返回国,成为被加拿大成功遣返的首个外逃经济犯罪嫌犯。去年9月,法院认定邓心志被遣返属于自首,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2010年1月13日,崔自力被遣返回中国。
花絮一:潜逃的生活其实很凄苦
加拿大的难民上诉程序以冗长而繁琐著称,中国著名外逃嫌犯赖昌星、高山等人“赖”着不走,正是利用一次一次的诉讼循环拖延时间。邓、崔二人到达新西兰后,办移民时遭到拒绝,于是就去了加拿大多伦多市,意图也是申请难民资格永久留加。
在多伦多市,邓、崔两人找了一间民居租下来,一边学英语,一边申请难民资格。那段日子被邓心志形容为“过得窘迫而寂寞”。在多伦多住了一年多,“也没什么工作,就花带过去的那些钱”。
后来,邓心志搬出来独自居住,靠着一辆二手的丰田车拉活儿挣钱,一个月能挣两千多加元,勉强维持基本生活。
2004年底,加拿大 法官判决两人可以申请难民,进入申请期,邓心志每个月都要去难民局报到一次。2008年8月6日,移民局打电话通知他,称不批准他的难民申请,要将他遣返回中国。邓心志前往移民局报到,接受遣返。
2008月22日,加拿大两名移民局官员将邓心志送至北京首都机场,邓一下飞机,即被北京警方逮捕。据邓心志透露,促使他接受遣返的重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崔自力把持赃款,邓无力支付律师费再打移民官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