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之义工,爱之传承 ——长汀义工七月纳新聚会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长汀青年义工团成立于2009年2月,是一支由众多社会青年及爱心人士自发组织、成立的民间团体。长汀义工以“奉献爱心、服务社会、助残扶弱、传播文明 ”为宗旨,倡导“互助互爱、与爱同行”的服务理念,活动涉足“社区孤寡慰问孝汀城环保、爱心义卖、文明宣传、慰问儿童院及福利院”等各方面,为社会带来一定的积极影响。
为壮大长汀义工的后备力量,充分发挥义工志愿者的职能和作用,并更有效地开展义工服务工作,实现义工队伍的新老交替,同时也给社会各界青年一个志愿者服务和锻炼自我的平台,加强沟通及增进友谊,确保长汀义工各项工作的连续性,长汀义工定于7月31日开展一次纳新聚会活动。
二、活动主题:“聚之义工,爱之传承”
主办单位:长汀青年义工团
支持单位:共青团长汀县委员会 长汀县民政局
三、活动时间
2012年7月31日 18:00——22:00
四、活动地点
梅林酒楼、长汀义工活动室
五、活动主持
林淑君 黄生贤 邱观音木
六、活动流程
Ø 7月30日
制作好“新义工邀请函”,布置好义工活动室,准备好音响、话筒,申请表格和资料,以及礼品杯等
Ø 7月31日
17:00 之前在义工办公室准备好瓜果、茶水饮料等
18:00:工作人员在梅林酒楼门口接待领导及新老义工,并引导入席就餐;
19:00:主持人宣布饭后前往义工办公室,有活动等着我们;
19:20:就餐完毕,一同前往长汀义工活动室,新老义工填写《活动签到表》,新义工填写《新义工申请表》,并领取精美纪念品一份;
19:40:主持人介绍领导、来宾,以及工作人员等;
19:50:团县委领导讲话、民政局领导讲话;
20:10:主持人介绍长汀义工概况、以往活动情况及2012年下半年计划。
20:20:“自我介绍”环节,可通过“击鼓传花”游戏,让新人先自我介绍,再进行才艺表演;
21:30:主持人宣布收取义工会费,老义工续费,新义工交费。(120元/年,声明自由交费,不强制性收费。会费用于爱心活动经费支出,及义工会员证的制作),由财务部张胜姬收取会费,开具收据,并承诺在长汀论坛及义工网公开交纳会费名单,新会员在一年之内如未参加满3次活动者,可申请退费。
22:00:活动结束,工作人员后勤管理。
七、活动准备
u 工作人员:张胜姬、林淑君、邱观音木、黄生贤、梁家非、上官步林
u 人员联系:张胜姬、黄生贤
u 场地及物料:张胜姬、林淑君u 物料准备:黄生贤 条幅1:“聚之义工,爱之传承”——长汀义工七月纳新聚会活动 条幅2:“欢迎新人加入长汀青年义工团”
u 墙面张贴气球、以及长汀义工往年及近期活动照片等。
u 桌椅、瓜果及饮料准备:梁家非、张胜姬、林淑君
1、活动室凳子呈圆弧形排列,主持桌靠墙放置,准备好音响及话筒。
2、茶水桌放中间,摆放饮料及瓜果。
u 礼品准备:梁家非
将长汀义工办公室印好长汀特色风景的马克杯洗干净,包装好。
八、活动宣传及通知
Ø 长汀论坛及长汀义工网站发帖
Ø QQ群及QQ群邮箱宣传
Ø 电话通知老义工参加,组织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九、活动报名
Ø 报名要求:
1、性格开朗,善于交往,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2、态度端正,能够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3、以服务他人、奉献爱心为己任,在义工服务中提升自己的能力。
4、能够为长汀义工的各项工作及整个团队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
Ø 报名方式及时间:
1、时间:即日起至7月31日12:00,请提前报名以便我们安排晚餐席位。
2、可向身边的老义工索要加盖“长汀义工”公章的“新义工邀请函”。
3、报名联系人:黄生贤 15080212300
十、新义工会员考核
在每次活动前,组织人员都会通知新义工参加,参加满3次,并经过长汀义工组织的义工培训后,可成为正式义工。
1、已交会费会员:参加满3次,后表现良好者可获“长汀义工证”,表现优秀者,将推荐其担任组织管理方面的职位。
2、未交会费会员:参加满3次,表现良好者可获“长汀义工证”,并交纳10元证件制作费。
3、已交会费会员在一年之内如未参加满3次义工活动,可凭交费收据,到义工办公室申请退费。
十一、活动备注
1、梅林酒楼的聚餐费用采取AA制,老义工50元/位,新义工30元/位。
2、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晚餐期间,不可过度饮酒;
3、主持人应及时通知大家饭后到义工办公室参加活动;
4、老义工尽量续交会费,主持人需声明新义工自由交费,还可以申请退费;
5、义工办公室应提前准备好相关的音响设备、礼品及瓜果饮料等;
6、管理人员及时做好相应的组织安排及登记工作;
十二、活动声明
参与本次活动的人员皆为自愿,鉴于活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参加者必须对自身的财产及个人安全负责,避免发生意外事故校如若发生意外事故,责任由参与人员自行承担,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声明!本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否则,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本次活动。
附:长汀义工会员的权利及义务
u 权利
(一) 自愿加入或者退出本会;
(二) 参加本会开展的义工服务活动;
(三) 要求获得义工服务必需的条件和必要的保障;
(四) 请求本会帮助解决在义工服务期间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 对本会提出建议、批评与监督;
(六) 有困难时优先得到义工服务。
(七) 优先得到县、市优秀青年志愿者推荐及表彰
u 义务
(一) 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 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
(三) 不得向服务对象借钱、借物和谋取其它利益;
(四) 在服务期间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捐赠;
(五) 对服务对象的隐私予以保密;
(六) 不得以义工或者本会的名义组织或者参与违反义工服务原则的活动;
(七) 宣传本会的宗旨,维护本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本会的社会影响。
长汀义工策划部
201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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