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规费处
闽地税规函〔2013〕5号 转发2012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设区市局规费科(处),省局直属分局管理二科: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2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闽人社文【2013】218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在执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政策时,按不含厦门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部分中央行业企业原定按含厦门的标准计算除外)。
希知照。
附: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2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2013年7月1日
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闽人社文【2013】218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12年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2年福建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的通知》(闽统【2013】33号),现将2012年全省及各设区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公布如下:2012年福建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地区 |
年平均工资(元/人) |
月平均工资(元/人) |
全省(含厦门) |
44979 |
3748 |
全省(不含厦门) |
43232 |
3603 |
福州 |
48089 |
4007 |
厦门 |
52526 |
4377 |
莆田 |
40056 |
3338 |
三明 |
41941 |
3495 |
泉州 |
41117 |
3426 |
漳州 |
42137 |
3511 |
南平 |
39822 |
3319 |
龙岩 |
41168 |
3431 |
宁德 |
43504 |
3625 |
全省及各设区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由省、各设区市统计局负责正式向社会公布,以上数据仅供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内部使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