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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4 06: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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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围共识
“房产税试点征收扩围的工作,我们一直在按照既定程序做,审定了一些地方政府上报的试点方案,但是什么时候正式扩围,扩围几个城市,还要看国务院的统一安排,我们更多的是负责技术方案。”7月30日,住建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内部人士向《中国经营报(微博)》记者表示。
房产税试点征收扩围工作由住建部会同财政部、国税总局共同审定,由地方政府上报技术方案。目前,包括杭州市在内,总计有4~5个城市上报了技术方案,既包括特大型城市,也包括一般省会城市和区域经济中心城市。
住建部会同财政部、国税总局审定并会签了杭州市政府上报的试点征收扩围方案,而与杭州市同期上报的地方政府扩围征收方案,则基本停留在技术方案的阶段,仍须进行方案的调整和修改。
记者了解到,作为已经进入会签程序的杭州方案,住建部、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已经形成共识,未来将作为其他城市将要进行的试点扩围征收工作,将基本以杭州房产税征收试点方案作为基础性的主流方式之一,结合本地方具体情况和中央政府试点需要,进行微调。
按照杭州市政府上报,并经住建部、财政部、国税总局审定会签的房产税试点征收实施方案,采用对增量房屋征收房产税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划定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按照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税率分为两档,对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4‰的税率征收;对于非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8‰的税率征收。
尽管“杭州方案”系对增量住房征收,但在人均免征面积的划定和认定上,已经涉及“存量”。按照杭州方案,在对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过程中,对免征面积的认定将包含同一产权人名下的存量住宅面积,而后对超出面积部分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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