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104334
注册时间2012-9-18
最后登录2018-10-15
威望0 点
好评度1 点
金钱135336 金币
少尉
|
发表于 2014-1-6 16: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福建龙岩来自: 福建龙岩
01-04 03:22 北京青年报
财政部国税总局 严惩企业骗取出口退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自2014年1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发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行为,执行以下政策。
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或者先征后退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自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审判机关判决或裁定生效的次月起36个月内,暂停其享受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对应的出口货物劳务服务,视同内销,按规定征收增值税,骗取出口退税的按查处骗税的规定处理。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货物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的,自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决定生效的次月起,按50%的比例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违法情形严重的,不得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
01-04 15:52 中国政府网
中国税务年鉴及税法2014年度编委会议召开
2013年12月30日,2014年度《中国税务年鉴》(以下简称《年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编委会议在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召开。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范坚受编委会主任王军局长委托出席会议并讲话。
范坚指出,《年鉴》至今已走过21年,已出版21卷,记载中国税收的发展轨迹和重要成果,为社会各界了解税收、研究税收提供了权威、系统、丰富、详实的第一手资料。《税法》是目前国内唯一一部连续更新出版的部门法活页工具书,所有文件均经税务总局审定,动态反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推进税收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编辑《年鉴》和《税法》是时代的需要,应坚持编纂《年鉴》和《税法》的基本经验,更好地为税收改革发展大局服务,与时俱进,在创新中求发展。
范坚要求,总局各司局和各省级国税局、地税局的一把手作为编委,要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继续关注、指导本部门(单位)《年鉴》稿件撰写工作。在税制改革中,既需要借鉴年鉴史料,也需要梳理和研究原有法规体系。
近日,王军局长对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要求,强调要以昂扬的精神风貌投入税制改革的新战斗,扬起税制改革的新风帆,迈出税制改革的新步伐。年鉴、税法工作也要顺应形势的发展,积极为税收改革发展服务。
01-05 03:09 光明日报
动漫产业可享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两部门日前明确了动漫产业和宣传文化事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相关优惠政策。
两部门发布的《关于动漫产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执行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01-03 07:40 新闻晨报
免征增值税 实体书店迎重大利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明确了宣传文化事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实体书店迎来重大利好。
根据两部门《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据专家分析,该政策的亮点是实体书店实行免税,将过去只有新华书店享受的税收优惠扩大到全行业。上海季风书园总经理于淼表示,业内呼吁多年的为实体书店免税政策终于落到了实处,这对实体书店而言,是件大好事。
这次免税优惠扩大到全行业,意味着民营实体书店和网上书店也将享受税收优惠。于淼表示,这项政策利好很大,对整个书业都将产生极大的影响。“对实体书店是很实际的支持。目前书店的增值税大概在13%,是非常高的。虽然免去税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实实在在助了一把力。”
01-04 09:28 中国政府网
贵州省2013年地税系统组织各项收入839.49亿元
近日,媒体从贵州省地税局获悉,2013年,贵州省地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839.49亿元,同比增收157.96亿元,增长23.64%。其中税收收入826.03亿元。
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努力提高办税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方式,打造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地税机关。在实施地税、国税联合办税工作中,全省24个县、39个办税服务厅实现了“进一家门、办两家事”。“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税收咨询、投诉提供了快捷服务。以网上申报缴税为主体的多种办税和缴税方式,优化整合纳税服务资源,形成涵盖办税服务厅、地税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短信系统在内的一体化纳税服务平台。同城通办、免填单业务,使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税(费)缴纳以及相关涉税事宜不受经营地点和所属主管地税机关的限制。
01-05 10:46 天山网
新疆“营改增”试点五月减税4.83亿元
自去年8月启动以来,新疆“营改增”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总体减税效果明显,截至1月3日,累计为新疆增值税纳税人减税4.83亿元,其中为“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减税2.09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增加进项抵扣减税2.74亿元,减税面逾97%。截至目前,新疆共有2.74万户纳税人经确认后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包括一般纳税人0.35万户,占总数的12.96%;小规模纳税人2.39万户,占87.04%。试点纳税人累计入库应税服务增值税13.5亿元。
由于“营改增”政策中纳税人可因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而享受相应的税额抵扣,使得新疆试点行业投资信心增强,设备更新与扩大投入呈加速趋势,试点纳税人累计投资额达到13.48亿元。此外,从纳税人规模看,“营改增”试点工作启动百日后,试点纳税人增加了30%,显现出通过税制的引导,促进第三产业实现了规模拓展和质量的提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