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73258
注册时间2010-5-25
最后登录2016-11-25
威望0 点
好评度1 点
金钱2365 金币
![](https://ctw-1301726060.cos.ap-guangzhou.myqcloud.com/forum/202112/28/223720zlyyrrvvvrcrnirv.png)
中士
![社区居民](static/image/common/030.gif)
|
发表于 2014-8-4 10:5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福建龙岩来自: 福建龙岩
一、年度报告主体
2013年12月31日前(含2013年12月31日)在我县注册登记的企业,包括内资、外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工作另行通知。
2013年度及以前未按照原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的企业,但工商部门未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的,应当申报年度报告并公示。
二、年度报告时间
201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申报时间为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三、年度报告方法和步骤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自行通过网络登录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平台申报年度报告,申报步骤如下: |
申报年度报告并公示。企业登录福建工商红盾网,点击“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图标,进入“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申报”模块,联络员备案的,选择“企业用户登录”;使用CA证书的,选择“CA证书登录”。登录后按网页提示操作,如实填报年报相关信息,完成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工作。 |
四、年度报告内容
年度报告的内容为企业2013年度末的有关信息,分为应当申报公示的内容和可自主选择公示的内容。应当申报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填报)、企业经营状态信息等相关信息;自主选择公示内容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销售总额等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信息。
五、注意事项
1.建议企业分时段登录红盾网进行申报,以避免网站拥堵给申报带来不便。
2.企业要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部门将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3.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部门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三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三年未履行的,工商部门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长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8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