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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4 08: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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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桂林来自: 广西桂林
流行于赣南客家的禁忌
□黄卫国
赣南客家民系因长期生活在山区,与外界交往有限等,故中原地区原有的传统信仰、伦理道德、语言习俗依然保留在他们的日常生活和生产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客家先民与当地土著的经济文化、生产技术发生了必然的交流及相互影响、相互融合,随之形成了一种较为独特的客家禁忌习俗。
岁时禁忌
正月初一不向屋外倒垃圾、泼水,忌进菜园摘菜;正月初一至十五,忌向他人借款或催贷;新年“出行”,忌有女人在场;正月初五是“五谷神”生日,这天家家不能煮生米,只在前晚煮好夹生饭,第二天早晨蒸熟,黎明时,家家烧香迎接“五谷神”上谷仓,祈保“五谷丰登”;赣南客家人讲究“吉利”,每月初一、十五要说吉利话,“无”要说成:“有”。农历每月初五俗称“月忌日”,诸事不宜;七月半“鬼节”,忌夜行,因怕野鬼缠身拖走;惊蛰至春社之间和农历六月最后一天至七月十四日,忌走亲戚,因有给已故人“拦社”、“悬衣”之嫌;春社忌推磨、犁田、用针;按天干、地支排列,逢“丁”不剪头,逢“丙”不作灶。
人体禁忌
儿童启蒙入学第一天,路上忌遇见妇女,忌走牛先走过的路,否则有不吉利和愚蠢(因“牛”与“愚”谐音)之嫌,故多在凌晨由父兄背着,赶在农家早上放牛之前入学;小孩腰上平时忌系草麻绳,因有披麻戴孝之嫌;“倒茶穷”,“倒酒满地红”,忌茶水溅泼人身;女人的晾晒衣物,忌男人收,收则有秽亵倒霉之嫌;父母逝世后四十九天内不能理发,三年内赴宴不能坐上席,否则视为不孝儿孙;病人忌听鸦叫,常人忌眼皮跳;走路时忌踢脚趾或小孩跌跤,如遇要猛吐口水,以吓跑拖脚鬼。
婚姻禁忌
无“立春”之年称“寡妇年”,在这样的年份,不兴讨媳妇嫁女;婚嫁建房忌在七月进行;婚嫁节庆日,忌小妾、孤寡、再婚妇女进门,忌孕妇摸新娘的嫁妆。新娘出嫁离家门忌父母送行。新娘进婆家门时,公婆要躲避;寡妇再嫁、出亲、迎亲均忌大门出入,须在傍晚偷偷溜出村庄,不能路经原家后龙山,也不可回头看原来自己家。走到半路,要坐上布轿“归门”,人们称她为“夜轿婆”;日常办喜事时不能说“绝”字。
饮食禁忌
六人共席,忌二人对面,四人对席,因这种坐法谓之“龟桌”;父子同席,忌面对面对坐,因有“对头”之讳;平时忌吃四碗、八碗菜,因“四”与“死”谐音,办丧事才吃八碗;给客人盛饭或带米饭至野外用膳,忌讲“盛饭”、“带饭”,而应讲“盛熟米”、“带熟米”;东西吃完了,只能说“吃起来”或“蛮多了”,不能说“没有了”,建新灶及搬迁忌在正月进行。
自然物禁忌
屋后树木严禁砍伐,免伤来龙。另有伯公树、社官树、水口树也属禁伐之列;进山讳说“斧头”、“柴刀”等,上山砍竹木忌说“光、武、得、花、伤”等谐音词;摘油桃有“开山”习惯,未至“开山”日,不准进山摘油桃,基建动工要敬山神,求其同意;扫帚不能指着天,以免触怒“天老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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