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国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部署要求,为保障您的健康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税费办理工作温馨提示如下: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和《关于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审批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我局办税服务厅2020年1月31日(正月初七、星期五)—2月2日(正月初九、星期日)暂停对外服务,2月3日(正月初十,星期一)起正常对外服务,对外服务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建议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微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闽税通APP及自助办税终端、邮寄等“非接触式”途径(“非接触式”办税途径详见附件一),减少现场办税缴费次数。
3.国家税务总局依法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纳税人,可在此基础上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纳税人、缴费人可采取错峰、预约方式办理纳税申报。
4.确需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事的纳税人、缴费人,请自备口罩并保持全程戴好,同时配合体温监测和引导。未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摄氏度的,以及与办理业务无关的人员(包括儿童和老人)请勿进入办税服务厅。
5.如果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个性化问题和需求,或询涉税费问题,欢迎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微信、视频等多种渠道联系,我们第一时间给予准确耐心细致解答。联系电话0597-3266915。
6.最后,我局倡议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不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QQ等网络社交圈发布传播不可靠信息,任何相关的信息都要以我县官方主流媒体(长汀县卫生健康局)所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
若有新的调整变化,将另行通告。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长汀县税务局
2020年1月30日
附件一:“非接触式”办税途径
一、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
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见涉税业务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详情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浏览。网址:https://etax.fujian.chinatax.gov.cn
(二)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
扫描“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官网、“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主页、“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上提供的二维码关注。
1.移动办税:纳税人、缴费人可使用实名进行相关业务的申报、缴纳税费、开具发票、涉税信息查询、政策法规、办税地图、税费计算器、预约办税等业务功能。
2.消息提醒:纳税人、缴费人可接收通知公告、文书送达、催报催缴、风险提醒、红利帐单、问卷调查等涉税提醒信息。
(三)涉税咨询
1.如果您需要咨询涉税问题,欢迎拨打福建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2.12366智能咨询,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微电子税务局进行7×24小时不间断的智能咨询,以图文、链接多种信息形式进行双向交互,享受便利、高效的税务智能咨询服务。
二、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
如果您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相关申报业务、企业扣缴及代理申报,请您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自然人申报请您登录福建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选择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三、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
如果您需要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可通过以下三种“非接触式”方式进行办理:
(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
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的企业或个人账号,在“我要办税—车辆购置税申报”,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车辆购置税的申报缴税。
(二)“闽税通”APP
登录闽税通APP,在公众服务中点击“车购税申报”,登录企业或个人账号后,即可进行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
(三)微信
在微信搜索框中输入“福建税务”关注并进入“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微办税”菜单中的“车购税申报”按钮,即可进行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
四、自然人发票代开
如果您需要代开发票(自然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代开:
(一)微电子税务局
通过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网址见第一点)登录“办税中心—发票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自然人房屋出租发票代开”办理。
(二)其他网上代开进入支付宝“发票管家—发票代开”或者微信的“我—支付—城市服务—税务—发票代开业务”,也可以下载“易办税”、“金财票易开”办理发票代开业务。
五、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
如果您需要申领发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领:
(一)申领
进入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申领管理—发票申领”进入发票申领页面,选择发票类型,输入申领信息后点击“申领”按钮。
(二)查询
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申领管理—申领状态查询”可查询申领状态,申领成功后即可到“网上领票”进行发票下载。
(三)下载
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领票”点击“查询”按钮,勾选需要下载的发票卷,可进行发票下载。
(四)邮寄送达
如果您需要申领纸质发票,在相应模块申领后,可选择O2O邮寄送达。
注意:网络领票方式,需要保证网络环境畅通,如果发票下载不成功,建议使用手工下载方式,点击“手工下载”按钮。
六、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
如果您需要办理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可通过以下四种“非接触式”方式办理:
(一)微信缴费
1.微信公众号
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办税—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在线缴费即可。
2.微信扫码二维码
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相应模块进行缴费。
(二)“闽税通”APP缴费
闽税通APP:手机下载安装“闽税通”APP并注册登录,选择“公众服务—公众办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纳”。
1.闽税通下载页面http://mst.fujian.chinatax.gov.cn/nlsa/www/app_share.html
2.闽税通扫二维码下载
(三)微电子税务局缴费
通过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网址见第一点)登录“办税中心—申报缴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办理。
(四)银联缴费(仅适用于城乡居民医保)
1.微信公众号
关注“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选择“慧生活—城乡医保”,在线缴费。
2.“云闪付”APP
云闪付APP:手机下载安装“云闪付”APP后进入,在首页选择“城乡医保”
(1)云闪付下载页面:https://youhui.95516.com/hybrid_ ... oad.html?code=62135
(2)云闪付下载页面二维码
3.商业银行
可通过各商业银行的手机银行APP或微信公众号选择相应功能模块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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