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外和厦门的企业,项目地在福建省(不含厦门),以自然人登录电子税务局,找不到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功能模块,为什么? 答:自然人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后,需退出当前登录,在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选择【企业业务】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登录后首页左侧菜单栏即可找到【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入口。 2.外建安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预缴申报了但未缴纳税款,电子税务局可以撤回申报表吗? 答:可以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作废”模块对申报表进行作废。 3.省外和厦门的企业,项目地在福建省(不含厦门),在电子税务局办理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但是经办人没有收到账号和密码的短信,是什么原因? 答:系统仅对首次在福建省(不含厦门)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表的企业发送初始密码短信。非首次的,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税务登记信息查询”模块,查询报验登记情况,同一纳税人识别号账号密码相同。 4.跨区域涉税事项预缴申报中附加税报表计税依据无法修改是何原因? 答:附加税计税依据通过增值税预缴申报表自动带出,如数据有误请通过增值税预缴申报表更改。 5.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建筑业项目报告”模块操作,【已有项目编号及名称】显示为空,不能选择且无法填写,如何处理? 答:该模块中的项目是由企业登记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信息带出,因此办理该业务需先在“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中登记相关项目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表后,方可在“建筑业项目报告”中操作。 6.跨区域涉税事项预缴申报数据有误且未缴款,作废预缴申报表时系统提示“核心征管,该笔申报已扣款锁定”,如何处理? 答:可在“清缴税款”点击【未缴款凭证解锁】,再进行作废。 7.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表已经反馈核销,为什么企业登录时纳税主体还会显示? 答:若税务登记是报验状态,则纳税主体会显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登记表核销后,仍出现上述情形,建议联系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企业在当地的税务登记状态。 8.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跨区域预缴申报,2021年4月1日起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值未超过15万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但是在申报的时候数据填零无法申报成功,什么原因? 答:小规模纳税人在预缴地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但是在预缴申报时数据要据实填写,系统将自动判定增值税和附加税的数据,不会产生税款。 9.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办理信息反馈,在填写实际合同金额时带出的与实际开票金额不符,能否修改后再进行反馈? 答:该栏次是由开具成功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信息自动带出,无法手动修改,如与实际开票金额不符合,建议前往办税服务厅核实。 10.在电子税务局上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保存提示“办理人员身份证件不能为空!”,但是页面上没有这个栏次,如何处理? 答:该问题一般是浏览器问题,建议更换IE9或以上浏览器并清空缓存后再尝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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