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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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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2 22: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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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Re:Re:Re:回 22楼(游客) 的帖子
引用第42楼龙在汀江于2010-07-22 21:47发表的 Re:Re:Re:回 22楼(游客) 的帖子 :
[quote]引用第38楼小彬于2010-07-22 07:04发表的 Re:Re:回 22楼(游客) 的帖子 :
社会治安需要综合治理,物业公司应尽力维护好小区秩序,但靠物业公司一已之力确实难当此任。业主也应当配合好物业公司做工作,小区保安要业主进出关好楼宇门,业主说麻烦,小区保安过进出小区的佰生人询问没有少遭遇白眼,被骂为看门*,要业主锁好摩托车的大锁,业主讲反正有保安。
交物业费的时候物业公司的人是孙子,有什么事的时候又要物业公司无所不能,天下那有那么不公平的事。
.......
能听有人讲业主与物业公司要配合好做好,让小区平安,清洁,和谐。谢了!谁都不想小区出那么多的事,当事人不爽,物业被人找上门说事也不爽。
保安没有做好职责,在眼皮底下发生偷盗事件,是不应该。物业公司对相关保安须做出相应处理,物业公司也加强内部管理,少出问题。对于发生的损失要根据《物业合同》中的条款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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