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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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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6 16: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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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政[2011]123号
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
XXX:
2011年8月22日,我镇依法受理了你提出的关于蔡坊老桥的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现作出处理意见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尽快恢复蔡坊老桥施工,加快完工通车。
二、调查核实的情况
我镇自收到信访件后,立即组织镇公路工作站工作人员对蔡坊老桥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调查。蔡坊老桥属于省厅危桥改造项目,本项目于去年8月份开工建设,于去年年底前完成桥梁下部构造。针对信访件中提出的施工现场目前处于停工状态事项,经调查核实因今年春节后,上部构造施工班组进场滞后、后期施工班组更换及部分原材料采购紧张等问题,导致3月份及4月份这两个月处于半停工状态,5月份已开始恢复现场施工,至今已完成2跨梁片预制,施工班组也已稳定下来,目前正在有序进行剩余5跨梁片预制安装,预计11月中旬完成梁片预制安装,12月底前完工通车。对于临时便桥问题,由于该桥属于跨汀江河桥梁,由于汛期洪水影响,原有的施工便道挖除,已不能作为通行便道,附近村民出行可通过下游约500米处的蔡坊桥通行。
三、处理意见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镇会继续加大对施工单位的监督,及时跟踪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工通车,让附近村民安全出行。如对本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长汀县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延期不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即为本信访事项的终结性意见。
河田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抄送:县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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