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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9 22: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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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Re:一个酒驾 逆行 逃逸的XX
引用第26楼游客于2011-12-26 21:23发表的 Re:一个酒驾 逆行 逃逸的XX :
你妹情况我知道,刚好我跟他同一层,听说车主第二天去医院看你妹了,而且车主的家人一直都在医院照顾你妹,像照自己家人一样。这样的事谁都不想发生,得饶人处且饶人。  呵呵你应该认识他吧。态度怎么样大家心里清楚,第二天才到院里 这是一句很讽刺的话,按道理他应该第一时间在医院。 还好我妹妹没什么事情。
他的想法我也很清楚,这种事情不要依赖找熟人就可以处理好 就可以摆平。大家都是聪明人 应该一点就破的,我不说那么白。长汀城那么小,对于这种责任很分明的事情 找熟人也没什么意义,找熟人也要花钱,还不如自己解决这些事情。之所以最初不去追究民事责任之外,我是考虑如果真的能协调解决那是最好的, 不然像他这种情况首先是要被行政拘留的,其他责任还得慢慢追究。
其实打官司也没啥意思,诉讼费 财产保全费 鉴定费等一大堆败诉方还得全部担责任, 这边也好几千还要加上律师费。这种官司我方是必胜的。
换位思考 我妹妹年纪轻轻额头留一道疤,女孩子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还要考虑如何除疤问题, 说白了这种责任可大可小。打起官司来一审不满意 我就二审。
我家里人也很善良一直没去要追究其他什么责任 ,关于我家提出的赔偿数额 建议你们去找专门律师计算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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