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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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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7 08:4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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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福建龙岩来自: 福建龙岩
我是一位学生家长,在接送孩子时亲眼看到附小与居民叶某某、付某某等因修围墙发生的争吵的现场,维修现场的图片11楼(与楼主同一个人)己向我们提供。对楼主的观点我不发表评论,但为了孩子在校内的安全,我向附小要了几张照片,向楼主和过客们请教几个问题?
1.自己土地证范围内的围墙被雨水部分充塌(成了受灾户),报建设局批准后按批复要求原址原样修复(不是新建)回去,算不算违章?如果我家的墙有一个洞或塌了一个角,买点水泥和砖子原样砌回去,也要到建设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吗?好象不少群众家里也修过房子或围墙,你们是否也有这样做?
2.就算是违章修复,谁才有权利阻止和拆除?
3.校园安全责任重大,如今又是雨季,学校将维修报告交到了建设局。建设局考虑到学生生命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及时做了“同意按报告要求进行排险加固”的批复。如果建设局没批(或不及时批准),导致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责任谁负?
4.从11楼提供的图片看,附小是在自己原围墙位置上进行修复的,没有超出自己的范围。如果执法部门没有为保护好合法人(或单位)的权益去行使义务,致使围墙继续崩塌,甚至导致了人员伤亡。责任又该谁来承担?
附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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